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纯灵活人员 退休申请等相关知识
日期:2025-12-24   来源: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
答: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本年度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省社平工资60%,按60%核定(2025年使用60%的基数4542元/月);超过60%的按实际工资核定,超过300%的按300%核定。不在岗职工按不低于省社平工资60%核定。企业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由20%降到16%。企业职工按工资总额的8%缴纳。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确定。缴费比例参照企业职工缴费比例执行。
2026年上年度省社平工资暂时未公布。
二、镇个体劳动者缴费档次如何选择?
答:城镇个体、灵活就业及一次性安置人员可以在60%--300%九个档次中选择适当的缴费额度,2025年个体缴费按60%应缴额为10900.80元/年、70%应缴额为12717.60元/年、80%应缴额为14535.40元/年、90%应缴额为16351.20元/年、100%应缴额为18168.00元/年、150%应缴额为27252.00元/年、200%应缴额为36336.00元/年、250%应缴额为45420.00元/年、300%应缴额为54504.00元/年。
三、纯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业务申请时间及办理流程
答:参保人员为灵活就业人员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3-6个月通过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或前台受理端办理退休预审申请业务录入人员基本信息,系统页面显示“是否延迟退休标识”、“退休时间”、“最早可退休时间”、“最晚可退休时间”,人员自行确定退休时间,如确认弹性延迟退休需上传要件(必填),下载退休时间确认申请书,本人签字后上传,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提交。
退休申报要件: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银行卡复印件(工行、农行、邮政、龙江四选一,推荐社会保障卡);3、填写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承诺书。
温馨提示:1、无档案、非退役军人、无视同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选择退休时间并申领待遇,无需行政预审。2、参保人员选择退休时间时需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不能办理退休时间确认。3、办理“退休时间确认”时,具体退休时间不能选择当前月度之前的时间,只能从申请月度至预审认定的最晚退休月度间选择,提醒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按照自愿延迟退休政策,提前申请并确认退休时间。及时缴纳社保费至选定退休月度,避免影响待遇核定。
如有档案、有视同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行政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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