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机管理问题
日期:2025-05-30   来源:伊美区
旅客您好,伊春机场关于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办理程序公告,已在伊春林都机场进行公示,根据公告要求:1.凡是在伊春林都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以机场跑道中心为基点,跑道两端各20公里、跑道平行线两侧各10公里的矩形区域)附近作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必须要拥有《无人机三者责任险》;2.个人通过“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或直接输入https:l/uas.caac.gov.cn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实名认证后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或直接输入通用航空管理系统http://ga.caac.gov.cn/gacaac/home.html在线申请(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3.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时任何时间都禁止进入或穿越伊春林都机场围界范围。具体情况可查询伊春林都机场公众号。如您对伊春机场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第一时间拨打机场问询电话:0458-3490135;投诉电话0458-349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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