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伊春要闻

黑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伊春市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 2024-10-12 15:08 来源: 伊春日报社
【字体:

本报讯(记者 吴瀚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黑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伊春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2日向伊春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时鹏远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董文琴作表态发言,代市长苑芳江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伊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伊春市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5万平方公里,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3个、6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年均净增10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高达83.8%,森林和湿地资产总价值约达1.6万亿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前列,获评“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和“中国康养旅游城市”称号。建立资源转化核心项目库,入库项目71个、总投资979.4亿元。建立“林长+河湖长+田长”联动机制,完成生态环保领域地方立法5部。设立“伊春生态日”,并成功举办三届系列活动。

督察指出,伊春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大进展,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使命和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仍有差距。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一些部门和部分县区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还有差距,个别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主观能动性不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统筹谋划滞后,处置方式单一且存在乱堆乱放现象。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存在风险隐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所欠缺,执法监测能力不足,人员水平不高。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仍有不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意识不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毁林毁湿屡禁不止,矿山开采乱象丛生,违法采砂肆意妄为。个别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标准不高,举一反三不够,整改成效不稳固。

督察要求,伊春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绿色龙江建设大会精神,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大政治责任。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建设绿色龙江,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督察强调,伊春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15个工作日内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市委书记董文琴表示,伊春市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求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高效完成督察整改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向全域拓展、向纵深发力,努力打造全省绿色发展样板城市。要全面对标对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逐一认领、深刻反思,不推诿、不敷衍、不作假,迅速整改、精准整改、彻底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在抓好问题整改基础上,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抓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四个体系”闭环管理,强化调度督办、考评问责,做好信息公开,坚决把督察反馈意见落实好,把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好,把宝贵的生态资源保护好,努力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反馈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伊春市各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