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瑞晏、段志刚、孙玉玲及秘书长吴凤祯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昭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玄轶冰及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关于修改、废止〈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建议》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安排意见。
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听取了人事任免职议案;听取了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废止〈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名单。大会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