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北大荒集团108个农牧场中,36个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阎家岗农场污水处理厂建成8年来始终未投用,生活污水直排运粮河。
二、整改目标:北大荒集团嘉荫农场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1.2022年12月21日前,嘉荫农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开工建设。
2.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的手续办理工作。
3.加强督导,加大农牧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于2022年5月,经专家论证,确定伊春市嘉荫农场生活污水通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污水处理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二是2022年1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并在2023年7月完成了竣工验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登记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三是2023年7月份至今,伊春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嘉荫县生态环境部门先后6次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经核查,嘉荫农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环保及竣工验收手续齐全。
五、验收审核情况: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7月1日至7月2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4年7月15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1127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伊春市委市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