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细则》(黑交发〔2024〕298号)精神,我局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货运经营者申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经财政、公安、商务、交通运输部门审核,现将第二批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黑龙江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细则》(黑交发〔2024〕298号)。
二、分配金额
(一)张**,车号:黑FB0930,车辆类型:中型,提前报废时间: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金额:1.8万元。
(二)李**,车号:黑F53107,车辆类型:重型,提前报废时间: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金额:3.5万元。
(三)楚**,车号:黑FB9358,车辆类型:重型,提前报废时间:满4年(含)以上,补贴金额:4.5万元。
(四)张**,车号:黑FB2098,车辆类型:重型,提前报废时间:满4年(含)以上,补贴金额:4.5万元。
(五)蔡**,车号:黑FB8666,车辆类型:重型,提前报废时间:满4年(含)以上,补贴金额:4.5万元。
(六)顾**,车号:黑FB8003,车辆类型:重型,提前报废时间:满4年(含)以上,补贴金额:4.5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受理电话:04583976527。
特此公示。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