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5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自觉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整改、推进整改,先后召开2次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引导全局上下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深刻领会整改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上来,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严格整改不敷衍、全力推进不懈怠,确保全局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整改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推进、督促落实。
(三)细化整改举措,加力推动整改。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最快的速度、最实的举措推动整改。对于能够短期整改完成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于不能马上解决或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通过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阶段目标和步骤安排,有序推进,确保整改到位,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要求方面
1.着力解决执行上级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积极推进伊春森工集团与当地政府在“招商合作、产业项目、政策争取、资源利用、企地党建、民生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定期对企业进行调研和会商,明确发展方向和工作思路,推进地企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2.着力解决聚焦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按照市纪委《重要事项督办通知》要求,我局牵头对伊春供热集团管理的伊春市林都热电厂、伊春市热力公司、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发电厂及所属全部子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2003年第1号)规定,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聘中介机构开展此项工作。我局于7月31日向市政府呈报《关于拨付伊春供热集团管理企业清产核资费用的请示》(伊国资呈〔2024〕26号),下一步待选聘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借鉴国有企业改革“三书一函”工作机制,对未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下达《提醒书》6份。同时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运用,1月19日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监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审核伊春森工集团、市建公司、南岔粮库2024年度监管企业预算报表及方案,经市国资局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第7次党组会议审核通过,于7月29日下达批复文件,明确要求对未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三是将清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工作推进措施。8月22日赴伊春森工集团对“清退”工作开展调研,听取伊春森工集团及子企业清退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清退工作做出具体指导。伊春森工集团已上报“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情况报告。截至目前,伊春森工集团已完成14户企业注销手续,3户企业正在履行注销程序,1户企业预计资产盘活。
四是已对相关企业制发《违规出租国有资产事项整改督办的通知》,要求其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加强内部合规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现。
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指导监管企业做好公司章程修订,规范企业章程修订流程。指导伊春森工集团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9月4日省政府对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进行批复。同时向监管企业下发《关于规范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通知》,为公司章程修订提供有力保障。向各监管企业下发《关于落实产权登记准备工作及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的通知》,要求其按照企业产权占有登记表及合规性资料目录,真实完整准备相关材料,并填报伊春市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企业基本情况表,指派专人,对所出资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产权登记准备工作进行指导、汇总,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3.着力解决推进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梳理社会职能移交情况,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向政府呈报《关于伊春林业发电厂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提出工作建议。积极推进做好林业发电厂社会职能移交相关工作。目前,伊春林业发电厂、乌翠区人民政府已签订《黑龙江伊春林业发电厂社会职能移交书》。移交物业管理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等固定资产364万元,850户居民由乌翠区政府提供服务。
二是通过与市发改委召开会商会议,了解全市我市“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现状,在完全掌握该情况后认真梳理形成报告向市政府进行了呈报。
三是将“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纳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台账任务,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地。持续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保障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二)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方面
1.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主动接受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事前监督和指导,按时报备重要会议决议情况,切实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了实处,确保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2024年我局召开的9次党组会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全面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提高廉政谈话的质效,确保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2024年各党组成员分别听取了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三是及时对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下发《关于补充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制度中大额资金金额的函》,要求其立即组织所管理企业,结合实际和发展需要,补充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大额资金的具体金额。目前,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已组织所管理的8户企业补充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中大额资金的具体金额。
四是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制作清风常伴廉洁齐家廉洁倡议书,切实加强廉洁文化建设。2024年以来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两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着力解决监督责任乏力的问题
一是机关纪委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小问题勤提醒、多敲打、常警示。结合两户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工作情况,8月16日与两名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提高对工资总额工作重视程度,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
二是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违纪典型案例》,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交流活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截至目前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3次,撰写心得体会21篇。
三是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于2024年9月29日会同第二监督检查室、驻市发改委组等室组,组组联动,到南岔粮库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粮食出库、检测、储存等情况进行监督调研,听取了南岔粮库经营情况汇报。
3.着力解决廉洁风险防控不严的问题
一是完善自行采购项目申报表应填报信息,进一步规范财务凭证准确账务信息。完善自行采购项目账务填报信息。
二是补充完善2021年工会支付费用应列物品明细,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范围管理。
4.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已下达监管企业工作通知,按照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开展自查摸底,按时上报总结情况。9月26日我局印发了《关于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从责任主体、三项重点、运行机制三方面对监管企业如何开展合规管理提供指导,要求我市监管企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是印发实施《伊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明确监管企业主业。指导企业制定主业目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主业管理制度,目前各监管企业已完成主业目录的报送,并经2024年9月20日市国资局第9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对企业主业进行批复。
三是将清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工作推进措施。8月22日赴伊春森工集团对“清退”工作开展调研,听取伊春森工集团及子企业清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清退工作做出具体指导。伊春森工集团已上报“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情况报告。截至目前,伊春森工集团已完成14户企业注销手续,3户企业正在履行注销程序,1户企业预计资产盘活。
四是按照伊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重新审议申请人申请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在时限内进行答复,现申请人没有在法定时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健全组织体系方面
1.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2024年局党组召开的9次党组会会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对涉及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已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回避原则,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的学习,做到学深吃透,熟记于心,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规定,明确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和审核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提升档案审核业务水平,严格落实政治鉴定、廉政鉴定双签字等工作制度。对2024年我局新提拔任用的三名干部认真执行“双签字”制度,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
3.着力解决党建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调整党建联系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党建联系点制度安排定期开展党建专题调研,每年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4年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
二是组织召开支委会,全面总结上半年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及党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要求系统谋划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度挖掘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2024年从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1名党务工作者,充实党建队伍力量。
三是定期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并指导直属党组织定期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机关党支部及三户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四)深化巡察整改工作认识,确保整改到位方面
1.着力解决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持续锚定目标任务,紧盯重点难点,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7月15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为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召开2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2.着力解决整改日常监督有缺位的问题
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参加市国资局专题党组会议,监督指导巡察整改,提出相关意见。定期检查市国资局巡察整改完成情况。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已指导市国资局完成了上一轮巡察整改全部工作,本轮巡察目前已完成84.8%。
3.着力解决巡察、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决算、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监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审核2023年度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34户,审核伊春森工集团、市建公司、南岔粮库2024年度监管企业预算报表及方案,于7月29日下达批复文件。梳理社会职能移交情况,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向政府呈报《关于伊春林业发电厂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提出工作建议。积极推进做好林业发电厂社会职能移交相关工作。目前,伊春林业发电厂、乌翠区人民政府已签订《黑龙江伊春林业发电厂社会职能移交书》。移交物业管理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等固定资产364万元,850户居民由乌翠区政府提供服务。
三、不断巩固深化,持续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一)强化监督推进整改落实。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目标要求,持续推动整改工作。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类在短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限期整改需要跟进落实的问题,督促责任科室按照既定的方案计划推进整改,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二)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坚持巡察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不健全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对需新建立制度的抓紧研究研判,切实堵塞制度漏洞。
(三)以点带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国资监管事业发展的强大内在动力。同时,统筹研究谋划党风廉政工作,构建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为推进国资国企发展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971152。邮政信箱: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4号,153000(邮编),电子邮箱:ycsgzjbgs@163.com。
中共伊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