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伊春市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合格人员延期公示如下。
附件:伊春市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人员延期名单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