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2025年12月16日至28日,省统计局2025年统计督察组到伊春市开展统计督察,并于2026年5月19日反馈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将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和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市委书记对督察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市长专门听取整改工作汇报。高位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靠前指挥、一线推进,牵头组织召开全市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统筹各项整改任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伊春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坚持靶向施策,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市委、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督察反馈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攻坚,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有序落地。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一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学习教育。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二是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筹备实施工作,全面加强普查经费保障,高标准完成丰林县林业专项试点工作。三是开展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专项行动。
(二)提升统计法定职责履行能力
一是规范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召开核查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各专业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分别赴部分县区和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在日常工作中强化数据审核,加强对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和制度建设情况摸排,筑牢统计数据源头根基。二是强化基层统计执法保障能力。举办全市统计执法证备考培训班,开展统计执法证模拟测试,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三是加强数据跨部门共享。市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数据共享工作机制,明确数据共享原则、共享方式和共享内容,提升行政数据应用效能。
(三)多角度防治统计造假
一是压实防治统计造假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加强对统计工作有关要求和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的解读。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及时推送统计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三是畅通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
(四)上下联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强化队伍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改善工作条件。持续强化经费统筹保障,优化资金使用安排。统计部门互联网、政务信息网和统计内部信息网“三网合一”全面完成。三是着力夯实统计基础。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扎实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能力水平。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深刻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扛牢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依法、科学、规范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
(二)巩固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完善数据质量管控、执法监督、部门协同等制度体系,把统计督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服务伊春经济社会发展质效。
(三)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根基。持续强化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法治教育,优化数据审核、比对机制,稳定基层统计力量,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单位:伊春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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