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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公告

日期: 2026-10-16 15:36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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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要求,已颁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58-6167038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6日

申请运输单位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东升街2号

运输期限

自2026年10月13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编号

20260002

申请运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名称:

罂粟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