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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翠区新春消费帮扶脱贫地区农产品倡议书

日期: 2025-01-26 10:29 来源: 乌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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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的号召,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消费等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现鼓励大家积极参与2025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助力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为乡村振兴贡献我们的力量。特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引领下,我区的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了全面的胜利。然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既有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宏伟蓝图,仍然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脱贫地区农产品,承载着农民朋友的辛勤汗水与美好期望,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新春佳节之际,是农产品消费的传统旺季,也是我们开展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销售的最佳时机。
本次新春消费帮扶行动,旨在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搭建起脱贫地区农产品与市场的桥梁,促进农产品上行,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加大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采购力度:单位在开展慰问老干部、困难职工、困难党员等节日慰问活动,发放工会会员节日福利时,优先采购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县、产粮大县生产的产品作为慰问品、福利品。
(二)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扩大实物消费:采用“线上+线下”的消费形式,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交媒体等线上渠道,以及超市、农贸市场等线下平台,广泛开展脱贫地区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并购买这些优质产品。
(三)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扩大节日消费:鼓励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在购置年货、准备节日礼品时,优先选择脱贫地区生产的优质农产品,如特色水果、有机蔬菜、绿色畜禽产品、手工艺品等,让每一份消费都成为对脱贫地区农民的直接支持。
(四)采取多种渠道宣传加强消费引导: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公告、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费帮扶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的浓厚氛围。
新春佳节,是团圆与希望的时刻。让我们以消费帮扶为纽带,将爱心与希望传递给脱贫地区的朋友,共同书写乡村振兴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