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到我中心咨询,王先生的父亲数年前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久前其父病逝,如今不知道该如何办理继承手续,特此前来寻求帮助。在以往的工作中,面对群众生前购买房屋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继承情况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或公证处公证的途径来解决,再到我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不仅需要多次往返提供相关材料,还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
为了解决王先生的痛点难点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向王先生介绍了“登簿代证”工作机制,此项工作机制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是保障继承人权利。“登簿代证”工作机制在明确不动产权利信息的同时,使税务部门计税也有据可依,还可以确认房屋状态,是否存在抵押、查封、预查封的情况,也从根源上避免了一房多卖,真正从制度层面保障了继承人的权利。二是完善登记链条。“登簿代证”工作机制的出现把选择权还给了百姓,为百姓节省了诉讼费用,极大地减轻了百姓的经济负担,补全了登记链条。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登簿代证”工作机制,压缩群众办事成本,减少业务办理时间,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在简事快办的基础上提高办理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王先生对我中心的热情服务和便民举措表示了高度的赞扬。
下步,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深化创新举措,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效,为百姓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办证环境,让每一位百姓都能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保障”,实现安居乐业的美好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