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眼镜制配经营单位:
3月是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为加强眼镜制配环节的计量监管,切实规范我市眼镜制配行业计量行为,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视力健康与合法权益,筑牢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计量安全防线,现就规范眼镜制配计量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计量主体责任
眼镜制配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依法接受市场监管部门计量监督。
二、规范从业人员配备管理
配备经计量业务培训合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眼镜制配计量工作,确保验光、配镜等环节计量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杜绝违规操作与数据造假行为。
三、强化计量器具全流程管理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者,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建立健全计量器具台账,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须按规定登记造册、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按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可自行选择检定或校准方式,确保量值准确。计量器具须张贴有效检定合格标识,不得擅自改装、破坏检定封印。
四、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严格遵守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定,验光、配镜、销售等环节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严禁违规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五、严守经营合规底线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者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验配经营者要建立完善进货计量检测验收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主动公示计量检定信息、从业人员资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监督权。
各眼镜制配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本告诫书要求,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我市眼镜制配行业计量秩序,守护人民群众清晰“视”界。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