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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指南

日期: 2026-04-08 08:46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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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是指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的违法失信信息,在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后提出申请,或者在公示期届满时,由市场监部门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将当事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如何查询信用限制

企业可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s://gsxt.hlj.gov.cn/index.jspx搜索企业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查看自身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等失信信息。

三、信用修复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条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因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补报、公示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

2.因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3.因未依法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依法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4.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依法完成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5.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已改正该违法行为。

(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条件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采取相关整改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提前移出。

(三)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条件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轻微违法失信信息(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较低数额罚款)外,一般违法失信信息公示满三个月可申请修复。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公示满一年可申请修复(食品、药品、医疗企业、化妆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领域除从轻减轻且较低数额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违法失信信息满足最低公示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采取相关整改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四、申请信用修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

3.守信承诺书;

4.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实施整改等相关材料

五、信用修复的途径有哪些?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线上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网上申请;二是线下可以前往作出列异、列严、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