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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6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日期: 2026-06-03 17:32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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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2026年中高考顺利进行,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应考、备考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市2026年高考(2026年6月7日9日)、中考(2026年6月2527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6月4日18:00至2026年6月9日19:00

2026年6月23日18:00至2026年6月27日16:00

二、考点设置

(一)高考考点(5个):伊春市第一中学、友好区第三中学、南岔县高级中学、铁力市第一中学、嘉荫县第一中学。

(二)中考及初二结业考点(11个):伊春市第一中学、友好区第三中学、南岔县高级中学、铁力市第一中学、嘉荫县第一中学、乌云镇中学、乌马河第一中学、新青第二中学、汤旺县第二中学、金林区第一中学、大箐山县带岭小学。

三、有关要求

(一)考试期间(7:30至19:00),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影响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工业生产、商业经营、装饰装修、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及使用高分贝音响设施的活动(抢修、抢险除外),严禁机动车鸣笛,全天严禁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二)所有考点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居民住宅区)周围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全市在建项目管控期间24小时禁止建筑施工作业。

(三)管控期间,市区所有商业活动、居民生活、文娱活动以及娱乐场所的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四)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段、考生居住的酒店和学校附近,工业企业、商业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控制产生环境噪声,严禁使用高音喇叭,严禁噪声扰民。

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全体市民、各类经营主体、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本告规定,主动降噪、齐心守静,以实际行动为广大考生保驾护航,助力学子圆梦考场

广大市民若发现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的情况,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伊春市教育局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

伊春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