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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2026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护航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

日期: 2026-07-01 16:52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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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2026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护航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出台14项举措护航伊春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筑牢涉旅市场安全防线、强化涉旅市场综合监管、提升涉旅市场服务质量三大重点,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实现涉旅服务更优、市场秩序更好、安全底线更牢、群众获得感更强,全力保障夏季避暑旅游市场化运营、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慧化赋能

1.加强食品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品销售主体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防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及来源不明食品,筑牢食品销售安全防线。

2.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各基层局加强夏季旅游餐饮服务监管,重点聚焦景区及周边经营资质、卫生环境、人员管理、贮存条件、加工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食源性疾病发生,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3.开展夏季避暑旅游专项食品安全抽检,聚焦旅游景区流通、餐饮等重点环节以及旅游景区及周边超市、沿线餐饮单位等重点对象,突出餐饮食品、肉制品、冷冻饮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涉旅场所特种设备(景区索道、观光车、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涉旅场所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5.强化旅游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景区景点周边儿童游泳圈、救生衣、轮滑鞋、防晒用品等夏季旅游相关产品销售者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保障游客人身安全。

6.持续强化夏季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聚焦景区门票、餐饮住宿、停车收费等重点领域,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7.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涉旅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旅行社领域虚假宣传除外)、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8.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检查,加强与文旅、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采取线上线下联动,对辖区内旅行社、景区等市场主体提供的旅游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公平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格式合同条款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9.提升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及周边计量监管水平,在涉旅集贸市场建立推行“四五六七”计量管理体系,加强电子计价秤、公平秤监管,严厉查处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保障游客消费公平。

10.严厉打击涉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和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土特产、纪念品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11.严厉打击旅游违法广告行为,加大对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自媒体等媒介旅游广告监测力度,重点查处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消费等违法广告行为。对监测发现旅游违法广告,依法快速查处,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维护旅游广告市场秩序。

12.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边境城市旅游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宣传,进一步增强旅游从业人员标准化意识。

13.优化市场监管“一站式”服务站涉旅服务功能,巩固提升全市重点旅游景区、特色街区、消费集聚区市场监管“一站式”服务站建设成果,确保服务站稳定运行、人员在岗、服务在线。指导服务站主动对接景区管理方和经营主体,快速响应商户证照办理需求和消费者投诉诉求,推动涉旅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结合夏季旅游特点,适时开展“你点我检”进景区、电子计价秤免费检定等便民服务,以务实举措提升涉旅服务质量。在重点景区探索推进信用公开承诺,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承诺,发布诚信经营承诺书。

14.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高效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确保涉旅投诉处理“不过夜”。推动重点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减量。聚焦重点景区和景点,开展消费体察活动,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