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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司法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日期: 2026-08-19 15:28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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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司法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70000178330XG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和提升政府部门守信践诺水平的决策部署,伊春市司法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二、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法律通过公众号、政府网站等途径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务实勤政高效。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统一要求依法高效办理,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质量。

四、坚持廉洁为民。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制度规定,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提升司法行政部门的公信力。

监督电话:3877155

投诉举报邮箱:sfjbgs2026@163.com

伊春市伊春公证处承诺书

承诺单位全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公证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700B0516592P

为树立公证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坚守依法执业初心、优化公证服务质效、践行服务为民理念伊春公证处郑重向社会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规范高效办证,压缩办理时限。事实清晰、材料完备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类公证事项,1-3日出证,重大复杂事项依规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同时落实涉企优先服务,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企业公证业务,实行优先受理、审批、出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精简办事流程,落实便民举措。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清晰告知当事人办证所需材料、获取途径及相关权利义务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对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仅次要材料欠缺的事项,可先行受理。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节假日预约、邮寄送达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

三、优化暖心服务,保障特殊群体。为老弱病残孕、行动不便人士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对低保户、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及经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公证事项依规减免公证费用,提供远程视频办证、代为办理海牙认证领事认证等延伸服务。

四、严守执业底线,主动接受监督。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恪守《公证法》及职业准则。坚持文明规范服务,杜绝生冷服务。严守廉洁纪律,严禁索要、收受当事人财物及宴请馈赠,坚决不办关系证、人情证。公开收费标准、办证流程及监督电话,及时处置群众投诉诉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以严谨规范、有温度的服务践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为民使命。

投诉举报电话:04583877195

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政务诚信承诺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700758658287B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和提升政务部门守信践诺水平的决策部署,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一次性告知是指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对群众咨询、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来访人告知实现的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及受理时限。

二、工作人员向来访人一次性告知时,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同时要提供咨询电话或相关表单。

三、对申办条件不符或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暂不予受理的理由,待所需材料补齐后,重新受理。

四、对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办结,不能即办的要告知办结时限。

监督电话:3877101

投诉举报邮箱:22790225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