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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急管理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日期: 2026-08-17 09:35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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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急管理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发挥政府诚信表率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伊春市应急管理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遵守党纪国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强化自律和信用意识,严格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守信承诺的良好氛围,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

二、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和方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优质高效服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主动回应群众和企业诉求,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高效服务。

五、严格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执法人员统一持证上岗,亮码入企,做到文明公正执法,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

六、严守廉政底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以权谋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

七、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及企业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鼓励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企业内部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经核查属实,按规定给予奖励。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58-3878962

伊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