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磅发布人才新政,立足产才融合,聚焦创新要素,以政策“红利”激发人才“动力”。
人才新政以《中共伊春市委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总纲,配套出台《“智汇林都”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伊春市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等多个政策文件,倾力打造“1+N”政策体系。
人才新政的制定出台,是我市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 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中央和省委相继召开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一系列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迫切需要我市制定出台与之相适应的人才政策,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务实举措,确保中央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为此,我市确立了“评估、比较、推动”的工作思路,在对全市人才工作情况和原有人才政策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评估比较的基础上,科学研究制定人才新政,全面推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发布的人才新政,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聚焦未来5年我市人才工作发展方向,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产才融合发展示范区、实施人才集聚工程、优化服务保障体系、强化党管人才工作格局五个维度出发,通过优化政策供给,强化政策引领,补齐政策短板,寻求政策突破,积极推进林区人才支撑转型先导区建设,努力打造“两山”实践人才集聚地,全力为“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关键词:放权松绑
人才新政聚焦我市引进人才的关键节点、核心要素,着力破解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稳妥有序地向用人主体授权。主要在编制使用、岗位设置、流动使用、职称评定等方面创新突破,确保符合条件的用人主体可以自主招聘。在编制使用上更加灵活,市县两级结合本级事业编制使用情况,分级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用于满足满编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用编需求和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支持事业单位自主设置创新岗位和流动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关键词:广开门路
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特殊人才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引进;鼓励各地各单位通过“黑龙江人才周”“市县委书记进校园”“林都优青”等引才活动,靶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县(市)、乡镇及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限制;支持“伊人归乡”,对符合条件的域外伊春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经双向选择对口调转安置;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且每年工作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视为全职引进,分时分期享受我市相应人才奖励和资助政策。对全市重点产业链的规上企业和龙头企业新全职引进或培育的高级工至首席技师,给予每人最低2000元、最高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省校市校合作签约高校大学生到我市实习实训,给予每月不低于1500元和1200元生活补助。
关键词:科学评价
坚持不唯学历、职称、资历、身份,注重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评价人才,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将我市各层次人才划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A类人才)、省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市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市级高级人才(D类人才)、市级优秀人才(E类人才)、市级储备人才(F类人才),明确标准、实时认定、动态调整,分类落实人才支持保障政策,推动人才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
关键词:产才融合
人才新政立足林业资源型城市特点,谋划建设林区人才支撑转型先导区,依托县域、森工、院校资源,建设生态旅游、现代农业、北药产业、木艺创意、森林碳汇、森林物产、电商创新创业、冰雪产业等产业人才创新集聚地,科学布局人才创新集聚载体平台,为产业提档升级提供人才要素支撑。支持县(市)区政府、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广泛的产学研合作,联合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以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创新平台,支持各地、各企业与俄罗斯友好城市、对口合作城市和对口支援城市人才交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及企业联合建设域外科研机构或“人才飞地”。经过认定或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关键词:品牌计划
人才新政提出了我市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类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叫响“智汇林都”品牌。重点实施“林都精英”“林都英才”支持行动、省级人才支持行动、高层次人才引育行动、青年人才引育行动、“双创”人才引育行动、产业技能人才引育行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人才引育行动、企业经营人才引育行动、“双振兴”人才引育行动、天南地北伊春人集聚行动等10个人才专项行动,基本实现对各类人才支持全覆盖,构建实施定位清晰、层次分明、覆盖不同领域和人才发展阶段的人才集聚工程。
关键词:资助激励
对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全职引进的能够引领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或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落实待遇;对事业单位承担省市重大项目、重点攻关任务的核心骨干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对省级领军人才、在伊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认定的新引进全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代表我市获得国际(国家、省)技能大赛奖项者,在科研经费、奖励、生活补助、购房补助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单个人才或团队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符合条件在伊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2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给予2万元创业补助。对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给予最低3600元、最高2.4万元的生活补助,服务满3年且在伊春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最高10万元购房补助。
关键词:优化服务
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分层次广覆盖人才安居体系,对新全职引进的符合条件人才给予租房补助,无住房可申请人才公寓“周转用房”,人才购房放宽公积金贷款余额比例限制。经分类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伊春辖区内客运、高铁、飞机贵宾通道服务;享受携随行2人免门票游览市内国有旅游景区、免费进入市内公共文体场馆待遇;享受每年在定点公立医院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优先诊疗等服务,其配偶有意愿来伊春就业对口妥善安置,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为人才办理落户、医保、社保、公积金等事项提供“一窗办结”的一站式服务,高层次人才安排“一对一”服务专员,为各类人才提供全过程跟进、全方位服务保障。
关键词:齐抓共管
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工作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工作机制,构建更具组织力、领导力、凝聚力的人才工作格局。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完善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人才”工作格局。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深化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人才机制,积极营造识才敬才尊才爱才的浓厚氛围。
人才政策原文地址:http://www.ycswdwgk.gov.cn/80/20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