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发改联发〔2024〕11号
伊春技师学院:
你院《伊春技师学院关于增加学费标准的申请》(伊技师院呈〔2024〕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伊春技师学院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费标准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公办技工院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价行〔2018〕107号)文件精神,技师学院可在最高上限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新增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4200元/生·学年,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4200元/生·学年,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4560元/生·学年。
二、收费管理
向学生收取的学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进行公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执行期限
此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至2025年7月31日,到期如继续收费,请于期满60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伊春市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