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增强我市门诊慢性病患者的获得感、幸福感,解决更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的就医购药问题,2020年,我局按照省医保局文件精神,在我市原有的糖尿病合并症、活动性结核病、异体器官组织移植术后、癌症、尿毒症(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9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了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血友病、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房颤、高血压(Ⅲ期以上)、再生性障碍性贫血、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11种,目前共计20种。门诊慢性病对于认定合格的患者,无需重复认定。
2020年,我局印发了《伊春市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药店即可申请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定点零售药店。并已在原有定点零售药店的基础上,又新增了46家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定点零售药店,目前共有81家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定点零售药店,实现了慢性病定点范围全覆盖,极大地方便了慢性病患者的就近购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