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解除协议及不予续签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9 13:36来源:市医疗保障局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机构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和《伊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伊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及其他相关要求,现将伊春市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不予续签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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