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伊春市使用彩票公益金646.25万元支持民政等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413.05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33.2万元。伊春市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重点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413.05万元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社)〔2023〕114号)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413.05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县(市)区177.3万元,市本级留用235.75万元。
(二)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60万元:安排100万元用于乌翠区社会福利院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安排260万元用于金林区河西等12个社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组网项目。
2、儿童福利类项目38.6万元:安排34.3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安排4.3万元用于伊春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机构服务体系建设。
3、社会公益类项目14.45万元:安排14.45万元用于伊美区旭日街道办事处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服务。
(三)执行情况
实现支付413.0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中:老人福利类实现支出36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38.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社会公益类实现支出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四)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养老机构改造项目已完成,产出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已完成。儿童福利类项目按照年初绩效已完成项目实施,孤儿助学金资金发放率100%,孤儿就学质量所有改善,孤儿本人及其监护人满意度较高。伊美区旭日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是黑龙江省首批20家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单位之一,真正做到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助力伊美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群众服务满意度完成95%。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33.2万元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社)〔2023〕433号)下达我市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11.73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县(市)区71.79万元,市本级留用39.94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社)〔2023〕414号)下达我市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21.47万元。共计233.2万元。
(二)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11.73万元:安排117.73万元用于支付伊春市四城区及六县(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资金。
2、儿童福利类项目121.47万元:安排121.47万元用于发放伊春市儿童福利院及所属十县(市)区孤儿基本生活费1940人次。
(三)执行情况
实现支付233.2万元,预算执行率97.48%。其中:老人福利类实现支出117.7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109.59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23%。
(四)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养老机构数量指标≥32家,补贴床位数量指标≥15337张,当年实际补贴养老机构数32家,补贴床位数15337张。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孤儿人数指标当年实际完成1940人次。
满意度指标:接受服务的困难群众满意度完成95%。
四、监督管理情况
(一)标识管理
各业务科室在日常工作检查和调研中,督促指导彩票公益金资助的维修改造项目在显著位置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永久标识、设备购置项目在采购的设备上粘贴“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纸质标识、培训及服务项目中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条幅,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有效保障福彩公益金使用规范安全,不断提升福彩公益金项目的公信度。
(二)做好福彩公益金宣传
通过活动宣、专栏宣和网络宣等融合运用,充分利用宣传栏等传统方式以及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对福彩公益金支持的福利类项目资金建设和使用开展宣传,提升群众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