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破解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的“调查难、周期长、跑动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伤认定服务质效,现将《伊春市工伤认定“远程调查”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8日
伊春市工伤认定“远程调查”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工伤认定工作质效,结合伊春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远程调查”工作机制,破解异地调查难题,提升工伤认定调查取证的便捷性、合法性和公信力,持续优化工伤认定服务流程。
二、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全市工伤认定调查中存在下列情形的案件:
(一)职工居住地与工作地不在同一地区,确有异地调查需求的;
(二)受伤职工因伤情严重、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接受调查的;
(三)其他经认定确需采取远程方式调查的案件。
三、工作方式
(一)“视频连线+同步笔录”模式。
通过常用视频通讯工具(如微信视频通话、腾讯会议等)开展实时连线调查,围绕事故经过、劳动关系、伤情情况等核心要素进行核实取证。调查人员同步制作调查笔录,经调查对象核对确认后,可采取签字或录音录像方式确认;必要时留存关键截图或录屏资料,附卷备查,确保调查过程合法、规范、可追溯。
(二)部门协同研判机制。
对争议较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工伤认定工作人员可在调查前邀请司法机关、法律顾问等进行会商研判,明确远程调查的适用情形和证据效力,确保取证合法有效。
四、资料存档
远程调查视频资料、同步笔录、会商记录等材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统一编号归档,纳入工伤认定案件档案备查。
五、责任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远程调查”机制的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细则。
(二)工伤认定机构要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确保取证合法、程序合规。
(三)对因操作不当造成证据无效或引发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