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及《黑龙江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1市、5县、4区共监测市政末梢水86份,监测结果全部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水质合格率100%。
2023年第4季度伊春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总体情况一览表
水源类型 |
市政末梢水 |
监测份数 |
86 |
合格(份) |
86 |
不合格(份) |
0 |
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