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监复〔2024〕18号
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峦储蓄所终止营业的请示》(伊农商呈〔2024〕6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峦储蓄所终止营业。
二、你行要妥善处理翠峦储蓄所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客户通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按规定妥善清除原机构标识。
三、请你行自文到之日起10日内将该机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注销,并持我分局批复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在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后1个月内书面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