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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征集政务服务体验员的公告

日期: 2024-04-07 15:09 来源: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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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现决定面向全市征集政务服务体验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代表、媒体记者、企业群众等。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勇于承担“政务服务体验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

(三)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分析研究能力。

(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近期有事项办理需求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群众优先体验。

三、报名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当年有效。

四、主要职责

“政务服务体验员”在中心提供全流程陪同服务下,以企业和群众身份全程参与或体验事项办事流程,亲身体验咨询、取号、排队、填表、提交申报材料、领取证件、回访评价等政务服务全流程,感受和发现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体验监督。

五、征集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

(二)人员报名,意向人员填报《伊春“政务服务体验员”报名表》发至邮箱ycsysj@126.com,电子邮件请标注“政务服务体验员报名表”。

(三)严格标准市营商环境局将建立“政务服务体验员”信息库,将体验员进行编号,详细记录体验员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承诺保护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体验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审查合格后,市营商环境局根据实际情况将审查结果电话反馈体验员。  

六、开展政务服务体验活动

体验活动采取集中组织与个人分散开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由市营商环境局统一组织,个人分散体验由“政务服务体验员”根据自身工作领域、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办事需求等开展体验活动。

(一)线下体验。体验员可采取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亲自办的方式,结合中心提供的“陪同办”服务,“全流程”体验咨询、申请、受理、帮办、发证、评价等环节,从中发现办事不便、效率不高、态度恶劣及办事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等问题。

(二)线上体验。从伊春市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体验网上办事流程是否顺畅便捷,网办方式是否易于操作,办事指南要素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动态调整等。  

七、结果运用

市营商环境局“政务服务体验员”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反馈至相关窗口落实整改,明确整改时限,问题处置情况纳入窗口考核;对“政务服务体验员”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认真总结,并加以宣传推广。

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0458-387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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