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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关于大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日期: 2024-04-02 19:52 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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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你公司大家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关于变更伊春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大家财险黑字〔2024〕2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伊春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场所由“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前进办农林社区有线电视台综合楼1-2层21号门市”变更为“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前进办前卫社区联通办公楼”。

二、你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于10日内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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