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监复〔2024〕22号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你公司《大家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关于变更伊春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大家财险黑字〔2024〕2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伊春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场所由“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前进办农林社区有线电视台综合楼1-2层21号门市”变更为“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前进办前卫社区联通办公楼”。
二、你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于10日内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