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监复〔2024〕24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中心支公司铁力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伊发〔2024〕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中心支公司铁力支公司的营业场所由“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城南街金海国际商服4号楼2号厅”变更为“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铁力镇向阳社区格林富都小区B2-4号”。
二、你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于10日内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