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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水(取)许准字〔2024〕第10号

日期: 2024-09-14 09:54 来源: 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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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水(取)许准字〔2024〕第10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伊水(取)许准字〔2024〕第10号
相对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 —————
单位 名称 黑龙江省鼎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宋勋
身份证号 230184197208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MA1BX1****
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鼎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鹤哈高速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项目(B段A3—3工区)取用水
行政许可 内容 准予 取水许可—申请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生效日期 2024-09-06
行政许可 截止日期 2025-09-05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 伊春市水务局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日期 202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