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银行机构:
现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动机制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企业
“白名单”双向推动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惠益面,促进我市创新型企业发展,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要求,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动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入条件
(一)企业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商标权或专利权;
(二)信用状况良好,申报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为准);
(三)经营状况良好;
(四)具有真实融资需求。
二、进入流程
(一)主管部门推荐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管辖范围,对知识产权领域内的企业进行筛选审核,对符合进入条件的企业纳入推荐名单,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审核
市知识产权局会同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将审核合格的企业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进行公开公示。
(三)双向推送
1.市知识产权局会同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将“白名单”企业推送给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白名单”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并及时反馈企业获得贷款情况。
2.根据企业实际融资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白名单”推送给市知识产权局,由市知识产权局提供企业知识产权信息作为贷款审批的参考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伊春市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专利证书、注册商标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五)近三年的纳税证明。
四、其他要求
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动机制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的重要措施,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加大入园、入企走访力度,积极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和融资需求情况,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作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满意度。
附件:伊春市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申报表
附件
伊春市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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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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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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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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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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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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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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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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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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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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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电子 ○通讯 ○计算机 ○新材料 ○光机电一体化 ○农林牧渔 ○化工○生物制药 ○环保○新能源○节能技术 ○轻工 ○航天航空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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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 财务状况 |
年度 |
2022年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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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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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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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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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押融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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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融资额 |
万元 |
拟融资期限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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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 质押方式 |
□专利权 □商标权 □第三方担保 □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组合 £其它(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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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借款银行及借款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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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及知识产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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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优势企业 |
□是 □否 |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企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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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 |
□是 □否 |
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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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专利量 |
件 |
商标数量 |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