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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动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10-19 16:30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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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银行机构

现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动机制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企业

“白名单”双向推动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惠益面,促进我市创新型企业发展,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要求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动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入条件

(一)企业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商标权或专利权;

(二)信用状况良好,申报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为准);

(三)经营状况良好;

(四)具有真实融资需求。

二、进入流程

(一)主管部门推荐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管辖范围,对知识产权领域内的企业进行筛选审核,对符合进入条件的企业纳入推荐名单,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审核

市知识产权局会同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将审核合格的企业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进行公开公示。

(三)双向推送

1.市知识产权局会同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将“白名单”企业推送给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白名单”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并及时反馈企业获得贷款情况。

2.根据企业实际融资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白名单”推送给市知识产权局,由市知识产权局提供企业知识产权信息作为贷款审批的参考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伊春市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专利证书、注册商标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五)近三年的纳税证明。

四、其他要求

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动机制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的重要措施,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加大入园、入企走访力度,积极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和融资需求情况,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作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满意度。

附件:伊春市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申报表

附件

伊春市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联系人

所在部门

职务

手机

办公电话

所属行业

○电子 ○通讯 ○计算机 ○新材料 ○光机电一体化 ○农林牧渔 ○化工○生物制药 ○环保○新能源○节能技术 ○轻工 ○航天航空 ○其它     

近两年

财务状况

年度

  2022

  2023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净利润(万元)

员工人数

                    

二、质押融资需求

拟融资额

       万元

拟融资期限

                   月

拟采用

质押方式

□专利权  □商标权   □第三方担保  

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组合    £其它(请注明)

现有借款银行及借款额

三、创新及知识产权情况

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优势企业

□是 □否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企业

□是 □否

高新技术企业

□是 □否

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是 □否

有效专利量

      

商标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