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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投标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 2021-07-15 10:14 来源: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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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整治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落实省、市重点工作总体部署,市住建局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现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规划、立项、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

(二)采取未招先建、以邀代招、化整为零、默许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及组织虚假招标;

(三)以工艺特殊、技术复杂、需要保密、战略合作等为由规避招标,直接指定项目承建单位;

(四)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发包或直接分拆发包;

(五)违规干预招标单位自主权,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六)量身定制工程建设招标文件,采取设置倾向性资质门槛、技术性条件、歧视性条款、模糊招标信息等方式“明标暗定”;

(七)组织利害关系人以透漏标底、有偿陪标、挂靠资质等方式实施围标活动;

(八)授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以重复评审、反复废标流标等方式干预中标结果;

(九)组织招标单位代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干预、贿赂评标专家,控制评标结果;

(十)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评标专家不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标倾向性明显,滥用否决投标条件,私下接触投标人;

(十一)投标人为获取不当利益,采用非法手段,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投标正常秩序;

(十二)违规干预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招投标投诉问题过程中正常履行职责;

(十三)违规改变建设开发规划,擅自批准调整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

(十四)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将其承包的项目或工作分包、转包,或为工程建设项目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

(十五)插手干预工程预算结算活动,违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增加、减免、缓缴有关费用;

(十六)利用安全生产监管、工程质量监管等职权干预项目建设;

(十七)其他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违纪违法问题。

二、线索征集方式

(一)本公告举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实行实名举报,仅受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相关问题线索,并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二)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问题线索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经与招标管理科(321室)

市住建局举报电话:0458-6119196

市住建局举报邮箱:ycsztb@126.com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