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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征求《关于继续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伊春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征求《关于继续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7-08 16:26来源: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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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继续做好我市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进一步落实养殖者防疫主体责任,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与效果,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现将继续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先打后补”补贴养殖标准

市局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广泛征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养殖场户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将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贴养殖标准定为生猪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500头及以上、肉牛存栏500头及以上、羊存栏1000只及以上、蛋(种)禽存栏20000只及以上、肉鸡年出栏50000只及以上。

二、补助标准

年初省厅已将2024年动物防疫资金下达各县)、区,有养殖场户申报“先打后补”补助的县)、区,该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于20242月底前制定本地区“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落实好“先打后补”政策,使用好补助资金。补助金额“智慧龙牧”平台“先打后补”系统核定的畜禽免疫数量为依据,按照畜禽年度免疫所用疫苗数量来计算。同批次畜禽免疫单一病种疫苗年度补助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畜禽补助金额(元)=疫苗补助价格(元毫升/头份)x免疫剂量x免疫次数x免疫畜禽数量。

疫苗补助价格,由县)、区自行制定。免疫剂量参照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测算:免疫次数参照黑龙江省强制免疫技术方案推荐免疫程序测算,同批次畜禽免疫次数原则上不应超过推荐免疫程序规定。

三、免疫计数

养殖场户免疫商品猪、肉牛、肉羊、肉禽数量,原则上以“智慧龙牧”平台动物检疫信息系统记录的检疫累计数量为依据。免疫种畜禽、奶畜和蛋禽数量,原则上以“智慧龙牧”平台注册存栏数据为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上述数据分别与“智慧龙牧”平台“先打后补”系统核定的养殖场户“智慧龙牧"手机APP"免疫录入”的疫苗可免疫畜禽数量比较,取最小值核定免疫畜禽数量。

四、补助时限

(一)补助起止时限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实施免疫的畜禽给予疫苗补助。

(二)补助申请时限

养殖场户须在2024年11月5日前,通过“智慧龙牧”手机APP填报提交2024年度“先打后补”补助申请。

(三)补助发放时限

各县(市)、区应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五、免疫录入

通过备案审核的养殖场户,即可通过“智慧龙牧”手机APP,实时录入上传需要提交的各项免疫数据信息。

六、补助发放

县级农业农村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向社会公示养殖场户“先打后补”补助结果,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针对养殖主体是企业的由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助资金,针对养殖主体是个人的,各县(市)、区要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新增纳入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计划>的通知》(黑财监(2023)27号)要求,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发放。

附件:黑龙江省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

伊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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