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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辖区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的公示

关于市辖区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8 11:16来源:市交通运输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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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黑财预〔202317号)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的通知》(黑财预〔20241号)要求,现将市辖区(伊美区、友好区、乌翠区、金林区)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和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分配如下:

一、2024年度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资金分配

2024年度市辖区(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申报车辆共计13台,燃油消耗总量197740.21升,发放补贴资金57.51万元。其中:伊美区3台车,燃油消耗总量42596.14升,补贴123884.97元;友好区4台车,燃油消耗总量66908.58升,补贴194594.33元;乌翠区2台车,燃油消耗总量45599.2升,补贴132618.96元;金林区4台车,燃油消耗总量42636.29升,补贴124001.74元。

二、2024年度公交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2024年度市辖区(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共计198台,发放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595.11万元。其中:伊春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132台,应补贴资金410.57万元;伊美区美溪镇伊春丽山公交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27台,应补贴资金83.98万元;金林区西林镇伊春市西林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26台,应补贴资金60.13万元;金林区金山屯镇伊春顺达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13台,应补贴资金40.43万元。

2024年度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2024年度市辖区(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巡游出租汽车申报汽车共计1963台,运营天数625942天,全年行车里程17288.7万公里,发放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813.62万元。其中:伊美区1306台车,运营天数413878天,全年行车里程126232790公里,应补贴5,940,620.16元;友好区76台车,运营天数27360天,全年行车里程6019200公里,应补贴283,268.56元;乌翠区270台车,运营天数84942天,全年行车里程18687240公里,应补贴879,437.07元;金林区311台车,运营天数99762天,全年行车里程21947640公里,应补贴1,032,874.21元。

四、2024年度新能源出租汽车补贴资金

(一)新能源出租汽车运营补贴。2024年度,共15台新能源出租汽车申报运营补贴,奖励金额4.1万元,其中:伊美区申报4台车辆,奖励金额9500元;乌翠区申报11台车辆,奖励金额31500元。

(二)新能源出租汽车一次性奖励补贴。2024年度,共15台新能源出租汽车申报一次性奖励补贴,奖励金额30万元,其中:伊美区申报4台车辆,奖励金额8万元;乌翠区申报11台车辆,奖励金额22万元。

(三)新能源出租汽车充电桩一次性奖励补贴。2024年度,乌翠区5台充电桩(充电一桩两枪,单枪输出66千瓦)申报一次性奖励补贴,共应补贴5万元。

公示时间自2025228日起至20253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受理电话:0458--3386118

特此公示。

附件:2024年度补贴资金分配表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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