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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30 16:26来源:伊春市政府办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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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伊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市政府及其部门、各县()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全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中国·伊春政府门户网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xxgk/zfxxgknbgmb/)中查阅下载。

  一、概述

  2016年,伊春市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53)精神,以《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表的通知》为抓手,着力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公开

  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决策公开方面,建立了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规范,制定了《伊春市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各部门及各县()区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如市教育局在修订中考招生政策前,做到多方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了解广大考生和家长对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适当调整招生政策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市资源林政、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环境利用保护等决策事项预公开工作。在执行公开方面,各级政府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公开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审计部门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了市资源林政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工商联等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在管理公开方面,大力推进县区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省部门下放和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物价监管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重点推进城管执法、国土资源、工商管理、物价监督、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了扶贫信息栏目及重点信息攻坚政务政策解读会战战报攻坚风采”5个子栏目,及时公开《脱贫目标(年初计划)》、《全市各县()区脱贫基本情况数据统计表》、《全市产业扶贫项目贷款资金额度》、《伊春市农村脱贫攻坚民生保障推进实施方案》、《关于全市重点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和《伊春市贫困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等信息,有效推进了扶贫解困工作落实。

 

  在服务公开方面,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组织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保、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热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铁力市、铁力局、带岭区、南岔区等县()区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铁力市公开了医院服务八项承诺、就诊程序、新农合住院办理程序、药品价格目录和收费依据等信息。积极推进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网上审批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网上审批提供便利。出台了《伊春市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规定(试行)》,启动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对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全年共催办49件,立项调查2件,有效规范了审批行为,提升了审批效能。1—6月、7—9月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非涉密)网上办理比率分别为97.04%99.61%,完成省季度考核指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审批2806件,办结2682件,提高了办事效率。在结果公开方面,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公开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伊春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通知》、《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招徕省外旅游客源奖励办法的通知》等信息。加大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公开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信息。深入推进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分类制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规则,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了行政处罚专栏,将全市41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和单位分为AB两类,全部按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及本单位网站专栏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省公开要点要求,及时调整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专栏,设置行政权力财政税费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公共监管5个大栏目、21个子栏目,更加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伊春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交易过程中审查、成交、履约及变更信息,实现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资产的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出让公告)、控制价发布、答疑澄清、中标公示(成交公示、合同公告、出让结果公示)等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

  2、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省、市级重点项目推进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2016年全市重点项目推进任务目标及责任分工表》、《全市重点产业项目进展情况通报》等信息。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伊翠铁路改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公开了嘉荫至临江公路及汤旺河至伊春段工程、伊春至翠峦铁路改线工程、伊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相关信息。

  3、推进减税降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及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税收征管等措施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废止<黑龙江省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信息。推进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取消、停征的收费项目信息公开,公开了《伊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目录》、《降低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关于房屋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部分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土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18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政府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市、县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2016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表》、《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16年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2016年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明细表》、《2016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经济分类情况表》、《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表》等16条市政府本级预算信息,以及《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报告》、《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及报告》等17条市本级决算信息。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各单位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三公经费计划表》以及规定公开的部门决算信息。全市147个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全部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专栏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5、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并进行了公开。对随迁子女学籍转接工作进行了公开,全市随迁子女入学均能够得到妥善安置。推进伊春职业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学院预决算和财务年报信息。

  6、推进户籍迁移政策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公开了《居民户口市县外迁入》、《出生婴儿落户》、《办理暂住证》、《居民户口死亡注销》等信息,并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7、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信息,重点公开了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方面信息。

  8、推进就业创业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及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力度,公开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伊春市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伊春市扶持农民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15条信息。

  9、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空气、水环境、污染源环境监管、监督监测和污染减排等信息公开。在伊春环保网设立环境质量环境公报空气质量发布、污染源环境监管监督监测污染减排等栏目,及时公开年度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空气和水质量信息,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环境监管信息,以及减排目标责任书、推进预警和重点督查减排项目等减排信息。发布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466条。

  10、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和项目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指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情况》、《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情况》等信息,并及时公开《伊春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11、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伊春林业中心医院、省林业第二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五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加大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开力度,做好基本药物制度与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12、推进食药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抽检抽验及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关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情况的通告》、《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16GSP认证企业公告名单》、《2016年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公告》、《2016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告》等38条信息。

  13、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督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及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公开了《国资办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15条信息。

  14、推进企业信用领域信息公开。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信息,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全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黑龙江)进行公示,及时公开了《未申报企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企业信息公示和异常名录管理》等信息。全市共公示企业工商登记基本情况8004户,2016年企业自主公示企业信息6835户。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精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对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再次改版,重新整合目录版面,调整重点领域栏目内容,增加信息公开专栏子栏目,增设文件高级检索等功能,更加突出了公开目录的全面性、便民性和实用性。二是加强互动栏目建设。推动互动交流栏目建设,办好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电视节目《解读与访谈》和《行风视点》以及市长信箱、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互动栏目,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线访谈》、《解读与访谈》和《行风视点》分别举办了8期、49期和34期,参与部门96个,参与群众4526人次,解决问题341个;开展在线调查4次,民意征集6次。

 

 

 

  三是办好新闻发布会。举办了伊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伊春市翠峦森林生态食品产业园区三年攻坚战及“180计划推进情况、第十六届中国黑龙江伊春国际森林生态旅游节、全民健身挑战日、2016年伊春冬季旅游等10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了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信息。

 

  四是扩大微博微信新媒体覆盖面。加强市政府微信发布平台及市物价监管局、科技局、旅游局等部门和单位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全市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734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6524条。五是强化政府信息查阅点功能。印发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报送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强化市图书馆、档案馆两个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21个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服务功能,全市政府信息查阅点共接待公众2798人次,查阅信息3157条。六是做好政府公报发行工作。做好省政府公报和市政府公报浏览赠阅工作,向市行政服务大厅等资料索取点投放政府公报6500份。同时,还加强对各行政服务大厅等信息公开场所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的管理,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

  推进专家解读制度建设,制定了《伊春市政府政策解读专家库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对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内容、程序、形式、时限等作出明确要求,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发,要将其代拟稿及其解读材料、解读方案首先报送所对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之后报送所对应的公文制发机构履行发文程序。解读责任单位需在规范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解读方案要求,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对所公开的文件进行解读。全年公开政策解读信息160条,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公开78条,县()区局公开82条。

 

  ()加强政务公开检查、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

  加强网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加强对信息专栏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沟通,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权威性。同时,定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检查,有效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将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4%,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单位因地制宜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781条。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32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4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42618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849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3598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5172(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县()()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74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3325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88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2926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2774(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制发规范性文件88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8件,做到100%公开。

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及公开渠道和方式

 

主动
公开数

通过政府

公报公开

通过政府
网站公开

通过政务
微博公开

通过政务
微信公开

通过其他
方式公开

市政府及部门

45032

41

42618

849

3598

5172

县(市)区局

37749

0

33259

885

2926

2774

注: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和方式示意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5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土地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其中,市政府及部门受理16件,县()区级政府受理9件;当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15件;涉及征地拆迁11件、土地规划5件、环境保护5件、社会保障3件、其他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5件,同意公开8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同意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

      1、依申请公开方式示意图

      2、依申请公开内容示意图

      3、依申请公开答复示意图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公众,2016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市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投诉和行政诉讼并被依法纠错案例。发生行政复议一例,维持原申请答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的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观念未能及时调整,未能很好适应当前政务公开的新形势,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待。二是公开形式还需丰富。有的单位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公开程序不够规范,公开渠道不够通畅。三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解读政策法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解读的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为单一。

  2017年,市政务公开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全面落实《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全力抓好《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制定《伊春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二是着力推进五公开。按照《细则》要求,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按照《细则》要求,探索制定市政府及各部门各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目录功能,扩大目录的信息覆盖面,更加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健全政策解读制度,更加明确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及相关要求,拓展政策解读媒体。五是做好回应关切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监测、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确定回应主体,落实回应责任,突出收集重点,做好研判处置,明确回应时效,丰富回应形式。六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立案、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监督。七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检查与指导。制定政务公开检查计划,加强对县()区局、政府委办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开展。八是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指导、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伊春市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出台《伊春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专用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伊春市市级网上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使网上审批行为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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