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发〔202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伊春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十五届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伊春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实施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原则,以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为契机,着力构建工作框架,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应急治理,统筹增强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努力当好人民群众的“守夜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成效突出,为筑牢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安全底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
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成。根据国家、省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推进机构改革深化和调整,顺利完成市级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完善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职责,通过健全市、县(市、区)及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防汛抗旱联合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应急值守工作机制,使全市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建成了适合“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管理体制。组织修订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实战能力和水平有力提升。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和科技强安,加快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推动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防灾减灾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灾情信息网络和涵盖主要涉灾部门的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市范围内配备灾害信息员,完善防灾减灾力量。组织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着力摸清全市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十三五”期间,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
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机制初步建立。“十三五”期间,我市应急管理体系下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机制初步建立,通过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四网四化”建设,森林火灾的综合扑救能力显著提高,预防、扑救和保障工作日趋科学化和规范化。在扑救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由直接扑火向间接扑火、由人力扑火向机械扑火、由传统扑火向科学扑火的“三个转变”。连续实现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截止到2021年全市取得了连续18年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应对重大危机挑战有序有力。及时处置黑龙江干流(嘉荫段)洪涝灾害,有力有效应对台风等汛情险情,全面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市级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等多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连续开展“龙威”系列抗洪抢险、防汛防山洪等应急演练,切实提升抗洪抢险实战能力和群众转移避险能力。
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紧紧围绕应急管理目标,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等建设,逐步建立各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提高了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面临的挑战
应急基础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我市现有堤防特别是各中小河流的防洪标准普遍偏低,缺乏大型现代化防汛抗旱抢险装备和防御山洪灾害装备。应急救援力量不足,专业处置水平不高,缺乏极限救援能力。基层减灾能力不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自救互救技能缺乏。极端天气、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发生频率较高,风险隐患早期感知、早期识别、早期预警、早期发布能力还有所欠缺。
体制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救助资金保障与物资调配等方面存在诸多短板,未真正形成链条化的应急管理体系,特别是机构改革和政企分开改革后,职能分工还存在模糊地带,基层“防”和“救”衔接不紧密,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应急救援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力量还需加强,救援能力有待提高。专业性救援力量尚不完善,管理、训练等有待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与应急救援需求还有差距,地方财政对应急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仍然不足。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系统应用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安全监管、抢险救援信息化、智能化还需进一步提高,高科技装备还需不断充实。
(三)发展与机遇
发展方向更加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出明确要求,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为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确定了发展目标和行动纲领。
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重视程度普遍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和防灾避险意识不断提升。国家陆续修订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相继实施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法规制度保障。2019年改革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和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显著成效,都为应急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章 “十四五”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坚持“全灾种、大应急”,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围绕建体系、固根本、防风险、强基础、补短板、提能力六个方面,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事故,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四个宁可”的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健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掌握各类灾害风险规律和应急资源,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
坚持改革创新、数字赋能。依据法律法规,切实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创新,加强科技化成果运用,利用科技手段和现代化数字技术,更好发挥数字化改革的牵引作用。全面提升应急指挥上通下联,高效智能系统建设,着力破解制约应急管理的问题和瓶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坚持责任落实、社会共治。加强各地、各部门以及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共同体,营造全民关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健全,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层基础、社会协同能力逐步增强,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到2035年,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使应急管理成为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专栏1 主要发展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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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
预期值 |
属性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0% |
约束性 |
2 |
全市年均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 |
<1.3% |
预期性 |
3 |
百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率 |
<1 |
预期性 |
4 |
平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15000 |
预期性 |
5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20% |
约束性 |
2.分类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按照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应急体系的要求,不断优化职能配置,完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应急机构设置。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条件,不断提高应急智能化、综治化水平。
安全风险防范防治能力显著提升。以化解重大风险、控制各类事故为目标,充分运用精密智控手段和各种先进科技技术,建立完善全灾种、全链条的灾害风险早期识别、综合监测和预报、预测、预警能力,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现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双下降”。
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应急技术装备条件,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大政府和社会力量投入,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切实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和灾害救助能力,进一步加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社会组织参与度。
第三章 “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1.构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救援统筹协调作用,推进灾害事故应急管理的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专业优势,负责本行业领域灾害事故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先期应对处置工作,建立完善各部门各司其职、应急联动、协同处置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统分结合的“大应急、全灾种”格局。
2.压实各方应急管理职责
强化地方属地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地方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推动地方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规夯实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新型燃料、人员密集场所等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健全责任链条,加强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着力防范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以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为基础,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加大企业常态化自查整改隐患、定期聘请专家排查整改隐患、组织职工排查整改身边隐患工作力度,健全常态化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改机制,促进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专业能力。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预防费的比例。
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建立完善重大灾害调查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坚持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3.完善应急管理协同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作用,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信息发布、抢险救援、环境监测、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和灾害事故应对处置现场指挥协调机制。
强化区域协同。健全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以区域协调联动机制,统一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加强重大风险联防联控,联合开展跨区域、跨流域风险隐患普查,编制联合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联合指挥、灾情通报、资源共享、跨域救援等机制。组织综合应急演练,强化互助调配衔接。
4.健全应急指挥调度体系
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按照“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要求,强化伊春市应急指挥中心职能。探索建立市直有关部门联动值班制度,建立应急系统值守调度、各重点部门值班备勤的应急值守备勤体系,建立市应急指挥中心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建立应急管理、公安、卫健、消防、自然资源、水务、林草、气象、供水、供电、供气等多部门信息联动机制,提升高效应对风险能力。
(二)坚持依法治理,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1.完善法规标准制度体系
推动重要标准的应用实施,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落实。加强应急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应急管理领域普法宣传,加大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针对执法工作制定多项制度,确保执法工作的效能和效率,构成内设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制度体系。
2.推进应急管理执法改革
按照“大综合、一体化”的要求,积极落实“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整合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执法职责,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合理划分应急管理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实施分类分级执法。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明确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3.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基层应急管理执法力量配置标准,优化基层执法机构人员配置,加强执法装备和车辆配置,实现基层执法装备和应急器材规范配备率达到100%。配足配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执法队伍中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80%。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综合执法向远程执法、移动执法和非现场执法转变,提高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将综合执法和办案系统一并纳入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检查事项“掌上执法”率100%。
(三)突出强化事前管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治理
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坚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常态化,定期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评估,适时发布评估报告,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城乡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推动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有效化解重特大风险。
严把安全准入关。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间的安全准入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和矿山等“禁限控”目录要求,不再对限制类新建项目、淘汰类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同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实施并联审批,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2.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安全风险可防可控。督促企业按要求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推动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落实重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要求,在高危行业推行“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进一步提高企业智能化水平。结合供给侧改革,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积极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专栏2 专项整治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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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 |
加强硝酸铵等高危化学品和精细化工等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组织实施“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程,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贮存、经营、废弃处置等环节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落实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等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
煤矿 |
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实施安全和技术“双红线管理”。提高信息化远程监管水平,生产煤矿完成工业视频安装。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 |
非煤矿山 |
积极推进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关闭销号工作。开展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估、“头顶库”治理、尾矿库闭库治理、在线监测和应急准备等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对地下矿山进行专家会诊检查。 |
工贸 |
深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冶金企业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工艺环节,涉粉作业人数30人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实施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器换人”。 |
消防 |
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针对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生产加工作坊等火灾易发场所,博物馆、文物古建筑等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场所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设施和冷链仓库、冰雪运动娱乐等新产业新业态,船舶等水上设施,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格做到“五个一律”,逐步解决未经消防审验或审验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历史遗留问题。 |
道路运输 |
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风险,针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危桥、穿村过镇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非法违规营运客车、校车,“大吨小标”、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车等运输车辆,变型拖拉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提升动态监测预警、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能力。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
交通运输 |
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加快铁路公路交叉口“平改立”工作,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控和路外伤害安全整治。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港口码头等功能区安全管理,推广船舶远程监控,实施动态感知、智能管控。加强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打击非法载客行为。落实渔船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和渔业船员、渔业生产安全整治。落实机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科学防范鸟击,持续改进周边环境。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 |
城市建设 |
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开展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城市易涝点、道路塌陷和桥梁断裂倒塌整治工作。摸底调查城市主要地下管线,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提升城镇燃气管线安全水平。开展城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公布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加大对危大工程等危险源进行动态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化工园区 |
依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督促各地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对园区安全风险开展评估分级,加强化工园区本质安全与系统安全整治提升。 |
(四)完善灾害预警体系,增强防灾减灾抗灾能力
1.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推进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作,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优化气象、地质灾害、地震、森林火灾、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夯实综合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强化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特征相适应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流程与责任权限,进一步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建立全市应急广播系统、电视、互联网、移动信息终端等在内的多种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面,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2.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研判评估
完善自然灾害风险联合会商机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大风险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动态掌握灾害趋势。科学研判自然灾害的强度、灾害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可能导致的次生、衍生灾害,提升灾害预测分析研判精准度,减轻自然灾害损失。
3.强化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筑牢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体系。构建有效应对各灾种、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控体系,重点关注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及森林火灾等灾害风险,形成支撑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实现重大风险隐患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全过程动态管理。统筹推进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自然灾害防治工程。
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查明区域自然灾害致灾要素、重要承灾体要素及抗灾能力,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完善自然灾害风险分级区划和防治区划,绘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开展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等重点灾种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清单,建立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
专栏3 自然灾害防治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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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 |
健全防汛抗旱工作机制,开展全市中小河流洪水灾害风险普查,加强汛情旱情监测预警,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
地震灾害 |
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提升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村民居、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抗震能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等工作。 |
地质灾害 |
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
森林火灾 |
开展森林火灾风险调查、风险评估与区划,加强火情监测预警,降低森林火灾隐患,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扑火应急预案,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
气象灾害 |
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加强台风、暴雪、寒潮、大风、冰雹、霜冻、大雾、干旱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建立气象灾害风险综合评估和预警系统,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减轻气象灾害对生产、生活的不良影响。 |
(五)加强救援力量建设,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1.强化应急指挥能力建设
健全应急指挥体制。落实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常态应急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构建指挥体系,建立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应急指挥决策和抢险救援全过程管理。全面推进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管理。
构建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市内驻军单位、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沟通和对接机制,明确参与救灾行动的程序和方式、不同规模及数量兵力使用办法、兵力动用提报流程,推动信息共享和资源共用,优化行动协同。强化军地联动指挥,统筹运用好应急力量。
2.健全应急救援力量
完成市、县(市、区)两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建立我市与周边地市联防支援协作机制。推动市级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严格抓好教育训练管理,配齐配强防护救援装备,全面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具备“全灾种”救援能力和快速机动能力的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强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所属各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推动县(市)、区依托现有资源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合做好消防和森林防火专业力量整合提升工作,促进消防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一体化,加强技术保障队伍建设,实现应急救援力量全覆盖。加强各类救援力量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3.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加快预案编制修订。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标准,分类分级编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制修订过程中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推动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编制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强化各级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坚持应急预案实战化应用,强化应急预案的定期评估,推动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强化预案应用评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估管理办法和应急演练管理办法,完善应急预案评估方法及标准。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强化应急预案在演练和实战中的应用,制定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分地区、分行业开展常态化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双盲”演练,做到岗位、人员、过程全覆盖。
4.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实行应急物资保障分类分级负责制。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建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调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科技支撑保障,推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征用补偿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优化应急物资管理。建立政府为主、社会为辅、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特需物资储备制度及重大活动举办地应急储备制度。依法完善灾害应急处置期间政府紧急采购制度,优化紧急采购流程。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及信息化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分类、生产、采购、储备、装卸、运输、回收、报废、补充等相关管理规范。
加强物资实物储备。根据灾害事故风险分布特点,按照中央层面满足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保障峰值需求,地方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完善市、县(市、区)、乡三级物资储备布局,科学制定储备标准,建立健全包括重要民生商品在内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合理确定各级、各类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并动态调整。加强交通不便或灾害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探索建立应急物资更新轮换机制。
专栏4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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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 储备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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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储备库:修缮维护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充相关救灾物资,统计和规范县(市)、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持续推进县级物资储备库建设。 |
防汛物资储备库:完善防汛物资,做好防汛期间防汛物资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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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 储备品类 |
棉大衣、毛毯、毛巾被、夏凉被、家庭应急包、睡袋、折叠桌椅、简易厕所、炉子、场地照明灯、苫布、救灾帐篷、折叠床、棉被等物资。 |
森林防灭火物资:新型风力灭火机、火场切割锯、移动水池、电动水枪等扑火机具,智能头盔、过滤式呼吸面罩、阻燃防护服等防护装备,隔离带挖掘机、全道路运兵车、履带式森林消防车、履带式水泡车等特种车辆装备,小型无人侦察机、单兵通信终端等通信指挥装备,以及帐篷、睡袋等野外生存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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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物资:编织袋、土工布、防管涌单元、抢险网兜、防洪子堤等抢险物料,救生衣、橡皮艇、冲锋舟、抢险指挥艇、40-80马力船外机等救生器材,巡堤查险灯具、大型移动灯塔、汽柴油发电机、大中型排涝泵站、水下探测设备等抢险装备。 |
5.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统筹应急指挥网、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电子政务网和互联网建设,构建综合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保证在应急状态下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畅通。加强与移动、联通、电信、铁塔等通信运营企业合作,健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通信设施应急抢险抢修能力建设,为应急救援快速响应、统一指挥提供基础通信支撑。
(六)加强应急科技应用,提高科技装备人才支撑
1.推动应急信息化建设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先进装备研发应用。应用互联网各类信息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整合各类救援力量、设施设备构建物联网,通过“物理整合、互联互通、数据汇聚”的方式,加快各方力量整合产生“化学反应”。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和支持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在应急各专业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实施重大灾害事故防治等科技计划项目。推进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自动化预警和可视化管理。
2.增进创新驱动发展动能
建立健全应急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安全事故风险防控理论研究和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鼓励和支持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在应急领域的推广应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研究制定应急科技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交流,为区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推动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预测预报预防能力。深入开展防灾减灾重大科技项目研究,重点研发预警关键技术,全面提高灾害监测、预测水平和抗御灾害的科技支撑能力。
3.加强应急专业人才培养
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目录清单,加快落实应急管理领域人才培养招录引进政策,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建立人才储备体系。推进应急管理岗位专业人才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打造全市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开展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应急业务能力。加强网格员应急教育培训,强化“第一响应人”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讲担当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讲政治、懂应急、敢担当、有作为的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素质高的应急管理铁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教育培训专项方案,重点开展应急指挥处置、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等专题培训。
(七)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社会共治共享能力
1.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根据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每个村(社区)建设应急救援基层服务站点。充分发挥村组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网格员等的作用,组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常态化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基层应急治理。合理规划网格,匹配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提高基层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明确属地监管、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监管工作相关部门和网格员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待遇保障与业务培训,建立常态化运行和考核机制。提高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强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政府相关服务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发挥基层网格在防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的作用。顺应人口流动趋势,引导村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有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灾返贫、因灾致贫。
2.加强应急文化建设
完善宣传和科普教育体系。大力培育应急文化,将应急文化建设工作纳入政企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政策措施和支撑体系,拓展社会资源参与应急文化建设的渠道途径,加强县(市)、区应急文化队伍建设。推进全民安全素质工程,将应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公共媒体和新媒体参与的全社会应急文化宣传工作机制。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日”等为主要载体,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依托科技场馆、应急培训演练和教育基地、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公众游乐体验设施等,建立一批应急管理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标准化应急知识科普库。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联合主流媒体开办栏目,策划推出重点报道、新闻发布和新媒体产品,及时充分反映工作进展成效。以电视专题片微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增强应急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加大公益宣传、警示教育力度。支持新闻媒体加强应急报道力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做好应急状态下的舆论引导。规范引导网上灾害事故信息传播,鼓励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第四章 “十四五”时期重点工程
(一)应急物资储备工程
1.库内储存和补充物资。近年来,特大灾害发生的几率逐年上升,积极有效地做好灾后保障工作,及时做好物资储备和补充对全面应对灾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市防灭火物资、防汛物资、救灾减灾物资以及其他各类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还存在不足,及时做好物资的储备和补充,是当前应急工作的重中之重。包括防灭火物资、防汛物资、救灾减灾物资以及其他各类应急救援所需物资。
2.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为全面提升我市抵御各类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统筹考虑下一步整合应急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等4类应急物资储备,鉴于现有的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难以满足“全灾种、大应急”体制下的综合物资保障需要,市本级新建市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
(二)应急管理信息化工程
1.“智慧应急”建设工程。建设安全防范标准信息化平台,建立“SOP”标准化管理模式,将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压实到议事机构各有关部门,形成“九牛爬坡,个个出力”的局面,确保我市安全防范形势稳定向好态势。平台服务端搭建在市营商局“市政务云平台”,使用云平台的硬件和软件安全防护设备,综合运用数据备份机制实现短期数据安全。建设安全生产智慧化管控预警平台,在原有危化企业智能监控存储调阅智能分析系统的基础上,拓展接入市应急管理直管领域的工贸、危化、矿山企业自行建立的前端智能AI设备,为智能预警、应急处置、事故调查提供重要支撑。推进10个县(市)、区自行建立智能监控存储调阅智能分析系统,作为子服务端,缓解市级网络带宽和服务器资源压力。推进市应急管理直管领域的工贸、危化、矿山企业自行建立前端智能AI设备,并接入系统。
2.黑龙江省伊春市应急管理局数字超短波自组网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工程。根据在应对自然灾害及事故等救援工作中的应急通信需求,拟在伊春市各县(市)、区建设超短波自组网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包括数字超短波自组网通信系统和现场指挥可视化调度系统两部分,并完成县(市)、区主城区的无线信号覆盖;在偏远区域增补无线自组网基站,采用固定基站与移动基站相互结合,实现全市应急通信系统“一张网”的统一管理、统一控制、统一调度的总体要求。
(三)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1.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开展全国地震活动断层探察,开展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城市内涝风险普查,编制精细化全市水旱灾害风险区划图。开展台风、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风险调查,编制不同尺度的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调查。研发区域综合风险评估、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耦合风险评估等关键技术,研制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重大风险评估情景构建等相关技术标准。建立风险实时分析平台,建设灾害事故风险调查、典型风险与隐患排查数据库,建设城镇风险管理系统。
2.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工程。配合建设省级风险监测感知与预警平台,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重点完善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草原和农业等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增加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核心基础站点和常规观测站点密度,发展精细化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升级覆盖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及油气管道等重点企业的监测预警网络,推进重大危险源的城乡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3.小兴安岭二区联防以水灭火建设工程。在铁力市、伊美区具备开展以水灭火条件的位置,建设森林应急消防站,配置直升机吊篮、封闭式吊囊。组建以水灭火机械化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配备专业以水灭火装备,全面提升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
(四)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严格按照省级标准加快市、县两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进度,在2022年年底前全部达到省二级以上功能标准,将有关部门的重点应用系统纳入应急指挥平台接入范畴,实现政府与行业部门、重点救援队伍互联互通。
2.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火灾高危区灭火装备建设工程。通过引进各类森林防灭火特种装备,大幅度地提升伊春地区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有利于提高林区森林防火整体化、科学化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对扑火人员的伤害,将积极有效地起到保护森林资源,改变单兵作战效率低下的情况,以及遇重大森林火灾难以快速反应及时有效扑救的局面。
3.伊春市综合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为从整体上提高应急救援的装备水平和快速机动反应能力,建成能够兼顾地震救灾、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汛抗旱等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需要的,集“指挥调度”“应急救援”“教育实训”多种职能于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并对现有装备进行补充,增配应急救援装备。满足能够承担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灾害的应急救援基地要求。形成集应急指挥调度、应急救援以及日常的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于一体的,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联动体系。
第五章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年度工作计划与规划实施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密切规划实施的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通过夯实宣教基础、创新宣教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强化应急培训、营造浓厚氛围等五方面开展宣传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全面宣传普及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应急知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安全素养。将普及应急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应急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把应急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国民教育、农民工教育等内容,努力扩大培训覆盖面,不断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积极开展应急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校园活动,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应急知识学习氛围,推动整个社会共同关注和自觉参与到应急管理工作中来。
(三)加强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地方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报告。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实施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