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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伊政发〔2022〕21号
发布日期:
2022-11-22
时  效:
名  称: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伊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2 09:37来源: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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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发〔2022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伊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市政府十五届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编制公布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2〕14号)和《伊春市编制市县乡(镇)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案》(伊政办发〔2022〕14号)要求,梳理编制市县乡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要加强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级各单位要加强对县(市)、区级梳理编制行政许可清单工作的指导监督,统筹制定实施规范和监管标准规则。要及时更新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伊政发〔2022〕21号伊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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