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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0-21
发文字号:
伊政发〔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10-21
时  效:
现行有效
名  称: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09:21来源:市政府办公室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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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伊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此文有删减)


伊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前 言


    《伊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统筹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下层次空间规划的编制依据,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在规划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各项政策、规划的制定,以及对各项规划建设活动的管理,均应符合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其中市域为伊春市行政辖区;中心城区为市辖区(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面积10372.8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集中建设区为主城区(伊美乌翠城镇建设连绵区,含伊美区街道、乌马河镇区、翠峦镇区、东升镇区)、友好城区(含友好街道、双子河镇区、铁林镇区)、金林城区、美溪镇区、西林镇区、上甘岭镇区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目 录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二章 城市性质与目标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二节 目标定位与指标体系    

第三节 规划策略    

第三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总体格局    

第一节 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第二节 优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四节 优化规划分区和用地结构

第四章 保护农林一体的农业空间

第一节 优化农业空间发展格局

第二节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第三节 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    

第四节 统筹乡村(林场)空间布局    

第五节 有序开展国土综合整治

第五章 筑牢北国林都的生态空间

第一节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第二节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第三节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第四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五节 统筹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

第六节 严格林地湿地草地资源保护利用

第七节 系统实施生态修复

第六章 优化森林家园的城镇空间

第一节 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第二节 优化城镇体系结构    

第三节 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第四节 推进城镇空间品质提升

第五节 提升城镇空间安全韧性

第六节 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七章 建设品质宜居的中心城区

第一节 优化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第二节 完善公共服务与住房保障

第三节 优化产业和物流空间布局

第四节 营造蓝绿空间与城市风貌

第五节 提升城市综合交通保障水平    

第六节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节 完善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第八节 加强城市四线管控    

第九节 推进城市更新和低效用地利用

第十节 高标准建设高铁片区

第八章 塑造林海溪谷的魅力空间

第一节 系统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

第二节 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    

第三节 塑造“森林里的家”的城乡风貌    

第九章 完善现代化支撑保障体系    

第一节 统筹交通基础设施空间配置    

第二节 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第三节 统筹能源矿产开发利用空间    

第四节 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第五节 完善城乡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第六节 加强综合防灾设施建设保障    

第十章 推进区域协同与联动发展

第十一章 加强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强化规划传导与指引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与监督体系

第四节 实施近期行动计划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一、现状特征

(一)生态战略地位突出。伊春市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腹地,东部与鹤岗市、佳木斯市相接,南部与哈尔滨市接壤,西部与黑河市、绥化市毗邻,北部与俄罗斯隔黑龙江相望。伊春市是我国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城市之一,素有“祖国林都”“红松故乡”之称。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黑龙江、松花江两大水系支流的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在保持水土、调蓄洪水、维持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平衡、保障国家和东北亚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是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二)自然资源禀赋优越。水资源丰富,境内有黑龙江、汤旺河、呼兰河、伊春河等大小河流700余条。矿产资源丰富,有色金属钼矿和铅、锌矿及贵金属金矿为优势矿产。空气环境质量好,空气负氧离子含量高,全市各县(市)、区均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综合空气质量位于黑龙江省前列。

(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较高。国土开发主要沿汤旺河及支流,与现状交通骨架关系密切,开发建设支撑能力较强。资源环境本底较好,土地资源、水资源不存在明显的限制因素。

二、机遇形势

(一)生态文明时代为“生态立市、旅游强市”提供支撑。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国家建立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探索,放大绿色发展优势,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食品、寒地龙药等特色产业,培育生态产业发展新优势。

(二)“三大改革”促进改革红利释放,激发体制机制活力。以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为牵动,“三大改革”协同推进,有效释放改革红利。全面推进森工改革,“政企合一”体制彻底终结,实现了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有利于实现更高水平的生态保护、更有活力的绿色转型升级;全面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形成“一市五县四区”新格局,有效激发县级单元发展动力,有助于提升重点城镇发展能级;全面完成党政机关改革,优化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加快释放体制机制活力。

“双循环”发展格局提升绿色转型发展竞争优势。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有利于持续提升伊春市绿色有机食品和生态旅游等产品的吸引力。

“高铁时代”到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哈伊高铁将推动伊春市进入高铁时代,加快融入全国高铁网,主动服务和融入哈尔滨都市圈,促进旅游等产业的发展。

第二章 城市性质与目标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有利条件”,坚定走好“五个必由之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的政治嘱托,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入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筑牢“五大安全”、对标“六个龙江”建设、落实“八个振兴”。围绕“林区三问”,坚持“生态立市、旅游强市”的发展定位,优化全市国土空间格局,为生态保护、经济转型、民生幸福提供空间保障,奋力绘就“林都伊春·森林里的家”新画卷。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规划落实国家、省级重大发展战略和约束指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指引,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水平,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高品质生活需求。

区域联动、协同发展。深化以对俄为重点的对外开放,加强与哈尔滨协同发展,推进与周边城市生态、交通、产业等全面对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城乡资源共享,提高城镇化质量。

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发展阶段、重点问题和治理需求,尊重客观规律,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生态资源价值实现、空间资源品质价值提升、全域旅游发展等,确保符合伊春市未来发展需求。

第二节 目标定位与指标体系

一、发展愿景

锚定美丽伊春建设,坚持“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打造“林都伊春·森林里的家”,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先锋实践的绿色家园、重点国有林区转型示范的活力家园、大美林都人居魅力的幸福家园。

二、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突出小兴安岭生态资源优势,确定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重点旅游城市、森林产品和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伊春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全省率先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建设“森林碳汇城市”。

——国家重点旅游城市。伊春作为国家建设重点旅游城市,依托大森林、大冰雪等特色文旅资源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态旅居”城市,打造成为知名的生态康养旅游度假目的地。

——森林产品和绿色食品产业基地。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推进现代农林产业一体发展,大力发展森林食品、寒地龙药等产业,丰富农林产品供给,打造成为践行大食物观先行地,建设成为重要的森林产品和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25年,安全底线更加稳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有效保护,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优势逐步显现,生态修复治理初见成效,城乡人居环境品质不断提升,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态旅居”城市。到2035年,全面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本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立市”更加巩固,“旅游强市”更加凸显,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生态优势充分释放,国土空间品质明显提升,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魅力森林家园。展望2050年,国土空间布局更加合理,生态价值转化充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提供坚实的国土空间保障。

主要任务。基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发展定位和总体目标的实现,明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任务。

——构建协调有序的国土空间。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国土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确定规划分区。

——建设特色高效的农业空间。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稳步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全面优化乡村(林场)空间布局,保障农业现代化和三产融合发展空间,提升乡村(林场)风貌和人居环境。

——筑牢绿色安全的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推进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优化城镇空间和产业空间布局,完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空间品质提升,积极盘活低效和存量用地,推进空间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营造独具特色的魅力空间。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有效利用,以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支撑全域旅游发展的空间载体作用得到彰显,提升城乡风貌,打造城乡家园融于自然的森林家园。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完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有效发展清洁能源,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有效保障各类基础设施空间,不断提升城市韧性。

四、指标体系

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任务,构建国土空间发展指标体系,对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管控指标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

第三节 规划策略

一、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推进生态价值实现

严格保护小兴安岭生态资源本底。守护好小兴安岭大森林,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和国土整治,加快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对黑土地实行战略性保护,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挖掘生态资源魅力,打造美丽中国的森林花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态旅居城市”,推动与主要城市群在旅游、康养、研学等方面的合作。

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促进生态资源价值转换。推进森林“水库、粮库、钱库、碳库”建设,积极发展碳汇经济,推进森林经营增汇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生态产品保护补偿等政策机制,建设“森林碳汇城市”,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推进绿色转型发展,保障现代产业空间

保障现代生态产业空间需求。深度开发森林生态旅游“1个主业”,推进“森林生态旅游+”全产业融合发展,建设森林旅游康养度假基地。做大做强森林食品、寒地龙药“2个特色产业”,保障产业用地供给。改造升级绿色矿业、林木加工、能源“3个传统产业”,保障矿产、能源等开发,推进林木加工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保障打造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和创意设计产业“4个新引擎”的空间用地需求。

推进开发区等产业平台高质量发展。保障伊春经济开发区、铁力经济开发区、嘉荫经济开发区、南岔经济开发区等省级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各类产业平台。

三、统筹城镇协调发展,提升城镇化质量

提升中心城区承载和辐射能力。协同人口产业服务,以特色提升城镇化质量,探索适应林区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模式。推动人口产业集聚,高标准建设中心城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品质,塑造旅游城市风貌。

加快县城高质量发展。强化县城在城镇体系“承上启下”作用,推进新设镇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铁力市、南岔县发挥综合县发展优势,加快现代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汤旺县、丰林县、大箐山县立足生态县功能定位,发展生态产业,推动生态产品高质量供给。嘉荫县作为边境县,实施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建设美丽边城,建设边民互市贸易区,发展边境特色产业。

推进小城镇特色发展。结合区位条件和发展基础,推动小城镇建设与文化特色、产业发展相融合,规划建设若干特色小城镇。

建设“社区生活圈”与“森林度假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发展机遇,围绕林区多元魅力,吸引就业人口及旅游人群。以服务本地居民和旅居人口为主,建设“社区生活圈”,配置完备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结合特色林场与中心林场构建“森林度假圈”,布局餐饮、住宿、娱乐、商业等旅游服务设施。

四、优化城乡空间组织,助力乡村(林场)振兴

基于林区生态保护和民生福祉,优化村庄(林场)布局。推进偏远地区和条件较差的村庄(林场)整合,实现生产要素合理集聚,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创造高品质生态空间,为林区居民提供更优越的居住、交通和公共服务,提升民生福祉。

根据地域特征组织城乡空间,构建现代城镇与田园乡村交相辉映的发展格局。汤旺河呼兰河河谷区域加强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强调城市带动乡村(林场)发展;山地丘陵区域以沟域作为发展基本单元,组织居民点、旅游发展和民生服务等,强调特色协同发展;南北平原乡村居民点通过整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以特色带动乡村(林场)振兴,营造宜游宜养的森林家园之乡。充分利用自然生态本底,将乡村(林场)掩映于森林之中。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工程,统筹和美乡村(林场)建设,改善乡村(林场)人居环境,保障乡村(林场)产业、旅游设施等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森林家园。

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总体格局

第一节 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把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实施严格管控,夯实发展的空间基础,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

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落实国、省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全市耕地保护目标为2739.00平方公里(410.8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873.33平方公里(281.00万亩)。全市实际划定耕地保护面积2739.16平方公里(410.87万亩),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874.07平方公里(281.11万亩)。

二、生态保护红线

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以及目前基本没有人类活动、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5219.36平方公里。

三、城镇开发边界

在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利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结果,合理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结合国土空间现状基础和发展格局,按照推进主城区集聚发展、外围集约发展的原则,对各县(市)、区开发边界规模进行分解传导,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全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91.85平方公里。

第二节 优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省级规划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确定伊春各县(市)、区均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市级规划以乡镇(街道)级行政区为单元,优化完善主体功能区名录,细化主体功能区叠加区,明确差异化的管控指引,指导各县(市)、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主体功能区的有关要求。

一、巩固农产品主产区

协调农产品主产区与生态功能区,根据耕地分布和现代农业发展,优化细化农产品主产区布局。树立大食物观,将农产品生产空间从耕地向其他类型国土空间拓展,在巩固水稻、玉米、大豆等生产空间基础上,提高其他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

二、筑牢重点生态功能区

筑牢东北森林带生态屏障,提升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重要区域生态系统功能,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支持生态旅游等绿色经济发展,提升生态产品服务功能。

三、提升城市化地区

强化主城区集聚带动能力,支持铁力城区联动哈尔滨都市圈发展,支持嘉荫县城对俄合作和沿边村镇建设。城市化地区优先保障民生、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细化主体功能区叠加区

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立足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保障能源安全、边疆安全和文化安全,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基础上,因地制宜细化主体功能分区,叠加能源资源富集区、边境地区,制定差异化政策指引,分类精准施策。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强区域协调发展,遵循自然地理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科学构筑生态屏障与建设生态廊道,合理聚焦主城区发展,形成“群山三水两平原”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和“一心一带三片区”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第四节 优化规划分区和用地结构

一、推进规划分区管控

按照底线管控、全域统筹的思路,划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六大主导功能规划分区。建立各类规划分区的国土用途管控目标、空间布局和管控规则,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益。

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保障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稳定农林用地、自然保护和保留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加大盘活存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科学利用农林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园地,加强对中低产田和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支持特色农林产业种植,提升园地效益。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科学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推进建设用地由“增量扩张”向“增存并重”转型,推进建设用地在城镇、乡村(林场)内部以及城乡之间合理流转。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用地集约发展,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

稳定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大力保护湿地、陆地水域等自然保护区域,对规划期内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自然保留区域实施开发限制。

章 保护农林一体的农业空间

第一节 优化农业空间发展格局

基于地理格局和农地分布现状特征,构建“一谷两原多基地”的农业空间格局。打造汤旺河谷特色农林生态产业带、打造两大平原规模农业产业发展区、培育多个特色农林产业基地。    

第二节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一、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将国家下达伊春市的耕地保护面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作为必须守住的保护红线任务。健全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二、严格耕地“占补平衡”

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涉及占用黑土耕地的,落实占黑土补黑土,在黑土区范围内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并按照规定对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再利用。

三、实施耕地“进出平衡”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除国家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进出平衡首先在县域范围内落实,县域范围内无法落实的,在市域范围内落实,市域范围内仍无法落实的,在省域范围内统筹落实。

四、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制

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开展日常巡查和核查,对耕地种植用途改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五、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建设

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建设高标准农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经依法批准确需占用的,应先补划后占用。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国土整治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优质耕地应当优先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地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

六、多措并举保护黑土耕地

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对黑土耕地实行战略性保护。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通过保护性耕作、有机肥还田,增加秸秆、畜禽粪肥等有机物补充回归,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基础地力。推进黑土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耕作、生物措施相结合,实行坡耕地、侵蚀沟、土壤风蚀治理,防治黑土耕地水土流失。

七、科学推进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科学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结合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和占补平衡要求,以保护好生态为前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适度开发处于耕地或其余耕地后备资源的夹缝中裸地或其他草地,推进工矿废弃地等建设用地复垦。严格认定新增耕地数量,保障新增耕地质量,确保新增耕地真实准确。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以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为主。

合理安排耕地后备资源建设的规模、布局和时序。结合耕地后备资源的分布及其自然、基础设施等条件,合理安排耕地后备资源建设任务。近期重点在铁力市实施补充耕地项目;中远期协调重点国有林区管控要求,推进重点国有林区范围内零星地、草地整治,合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潜力。

探索对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管理。结合国土变更调查以及耕地储备库情况,对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不合理、不科学的开发利用情况,保障合理开发利用。

第三节 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

一、打造践行大食物观的先行地

在保护好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农产品生产空间从耕地向森林、草原、湿地等国土空间拓展,推进现代农林产业一体发展,丰富农产品供给结构,打造践行大食物观的先行地。

二、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建设空间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结合实际需要建设蔬菜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保障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建设空间。

三、扩展森林立体生产空间

立足特色资源潜力,在生态保护红线外,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充分依托农林一体优势,大力发展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壮大红松果林、食用菌、小浆果等特色产业。

四、合理保障养殖业生产空间

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养殖生产用地,保障养殖业发展,做强森林猪、湖羊、冷水鱼、林蛙等特色产业。

第四节 统筹乡村(林场)空间布局

一、加强乡村(林场)分类引导

参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居民意愿,因地制宜科学构建分类和评价体系,引导村庄(林场)科学发展与合理布局。村庄分类按照黑龙江省相关文件要求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边境巩固类、搬迁撤并类五类。规划林场分类为保留建设类与搬迁撤并类,其中保留建设类包含管护型、综合型、产业型。

二、推进乡村(林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拓展农用地三产融合功能。结合乡村产业基础和“一村一品”规划,做大做强食用菌、小浆果、坚果、有机粮豆、绿色畜禽、中药养生等系列产品,发展景观农业、农事体验、观光采摘、研学教育、休闲垂钓等业态。有效开发“四荒地”,发展休闲农(牧、渔)园、森林人家、健康氧吧、生态体验、特色动植物观赏等业态。

统筹三产融合发展空间。引导农产品深加工、商贸流通、物流仓储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物流节点等集聚,引导农产品初加工、产地直销等产业,在乡村(林场)优势区域合理布局,适度集中。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鼓励有序开展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等国土综合整治,将节余的建设用地,优先发展乡村(林场)产业项目。

保障乡村(林场)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鼓励各地探索针对乡村(林场)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支持乡村(林场)休闲旅游和产业融合发展。

三、完善乡村(林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

完善乡村(林场)基础设施。提高乡村地区交通通达能力。积极推进物流设施建设。推进乡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实施乡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乡村地区供电能力。加强乡村地区信息化建设,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创新现代能源,推进乡村地区清洁供暖。

提高乡村(林场)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改善乡村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完善村庄(林场)卫生室设置。加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村庄(林场)养老设施。适当提高抵边村屯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四、打造美丽乡村(林场)新格局

推进和美乡村(林场)建设。遵循村庄(林场)传统肌理和格局,合理布局生活空间,适度增加生产空间,推进集中集约发展。

编制实用性村庄(林场)规划。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与建设。

第五节 有序开展国土综合整治

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推进国土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整体谋划、全域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平原地区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农用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林区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加强村庄(林场)建设用地整治,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一、农用地整治

推进农用地整治。按照现状耕地质量和集中连片程度,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坡耕地综合整治、撂荒耕地整治、退化土壤改良修复、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形成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布局。

二、乡村(林场)建设用地整治

优化乡村(林场)建设用地布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将乡村(林场)居民点,通过分类拆迁、重建、更新、合并等方式,优化乡村(林场)建设用地布局。

开展乡村(林场)土地整治。坚持节约用地、改善民生、因地制宜的原则,以“空心村”和“危旧房”整治改造为重点,推进乡村(林场)建设用地整治。

章 筑牢北国林都的生态空间

第一节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基于小兴安岭生态地理格局,构建“群山三水百溪谷”生态保护格局。

第二节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一、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基于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整合归并优化自然保护地,实行分类分级分区管控。

二、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

配合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小兴安岭国家公园候选区实际,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完善自然保护区布局。将具有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区。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区边界。

优化自然公园布局。将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区域划入自然公园,促进形成多样化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三节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一、严格规范人为活动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科学研究、调查监测、防灾减灾、考古发掘、适度参观旅游、符合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二、严格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审批

除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规定由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用海预审后,报国务院批准。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提升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功能,构建以小兴安岭森林生态系统为本底,各类自然保护地为主体及源地,以陆生生物迁徙廊道、水生生物及鸟类迁徙廊道为联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解决生境岛屿化、栖息地破碎化、栖息地质量不高等生态问题,强化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功能。

二、管控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

结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的保护,实施小兴安岭温带森林区的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确保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三、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加强全系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能力建设,使小兴安岭林区分布的绝大多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数量得到恢复和增加。重点实施珍稀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工程,保护黑龙江、汤旺河、呼兰河等流域,提升中华秋沙鸭、白头鹤等珍稀鸟类栖息地生态质量,加强东北红豆杉等野生植物保护,增强红松、云杉、冷杉、椴树、水曲柳等乡土珍贵树种培育力度。

第五节 统筹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

一、水资源管理和用水总量控制

明确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确定伊春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指标。全面加强节约用水,注重提高用水效率,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达到国省相关要求。

二、保障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安全

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分级防护。

三、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

水务部门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涉河建设项目,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审批。禁止违法违规侵占河湖水域空间。

第六节 严格林地湿地草地资源保护利用

一、林地保护与用途管控

加强林(地)管控引导。以提高森林质量为核心,加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森林资源保护,以提升和转化森林价值为重点,科学经营森林资源,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完善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制度。根据林地保护等级、森林类别、林地质量等级,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等不同区域的管控要求,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科学引导森林资源利用。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造管并举、量质并重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原则,强化系统管理,实施科学经营。积极推动造林碳汇项目建设,为提高碳汇能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托优质丰富的森林资源,重点打造森林食品、林下药材及森林养殖基地。推进森林康养旅游产业发展,完善游客服务体系,建设小兴安岭国家森林步道,打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根据开展森林经营活动需要,完善林业保护修复配套工程建设。

二、湿地保护与用途管控

明确湿地保护利用目标。以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科学确定湿地管控目标,确保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不下降。构建国际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及湿地小区等在内的湿地综合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湿地用途管制,严禁非法侵占湿地。

三、基本草原保护与用途管控

基本草原实行严格保护管理。严禁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和性质,严禁不符合草原保护功能定位的开发利用活动。加强草原生态修复,实施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提升草原质量和功能。

第七节 系统实施生态修复

一、明确重点修复类型与区域

加强山体森林生态修复。保护小兴安岭自然山体地貌,加强山体植被保护,对采石、采矿、道路建设等导致受损的山体等实施生态修复,逐步恢复自然生态环境。

推进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加强伊春河、汤旺河、呼兰河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治理。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

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江河源头、饮用水源地、山地丘陵、坡耕地等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小流域、侵蚀沟专项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等水土保持工程。

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湿则湿、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原则,推进矿山综合修复治理工程。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修复。实施科学治土,严格污染地块准入规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

开展城区生态环境提升。加强城市周边山体、水体修复。结合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试点,修复城区绿化林带、河流水系等。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完善城区公园绿地系统。

二、科学规划国土绿化空间

科学合理安排绿化用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以宜林荒山荒地、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将适宜造林绿化空间统筹确定为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并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三、布局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着力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行动,积极布局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章 优化森林家园的城镇空间

第一节 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结合行政区划调整,以中心城区为主体、以县城为补充,引导人口和资源要素有效配置,优化城镇体系结构,形成“一心一带三片区”的城镇空间格局。

第二节 优化城镇体系结构

一、科学确定城镇化目标

提升人口吸引力。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加快中心城区集聚发展,依托优越的生态环境提升城镇品质,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减缓人口流失。

二、优化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优化城镇等级结构。规划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镇”三级城镇体系结构。促进人口向主城区集聚。提升市辖区承载能力,重点做优做强主城区。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适度集聚人口。结合行政区划调整,补强设施与服务能力短板,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稳定乡镇人口规模。重点保障各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需求,提高服务周边乡村(林场)地区的水平。

三、以特色功能提升城镇职能

根据城镇资源禀赋和特色差异,明确城镇职能。主城区作为市域综合功能核心,强化高等级综合服务功能;县(市)、区政府驻地完善县级综合服务功能,依托各自特色挖掘特色主导功能;各城镇按照“综合发展型、生态旅游型、绿色工业型、特色林业型、现代农业型”分类引导城镇职能。

第三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一、保障现代产业发展空间

构建“1234”现代生态产业体系。深度开发森林生态旅游1个主业;做大做强森林食品、寒地龙药2个特色产业;改造升级绿色矿山、林木加工、能源3个传统产业;加快打造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和创意设计产业4个新引擎。

二、培育建设多元产业平台

推进园区发展升级。加大工业用地供应,引导产业用地向园区集中,打造集聚重点产业发展平台。

加强省级园区发展。推进伊春经济开发区、铁力经济开发区、嘉荫经济开发区等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打造集聚高质量产业发展的载体。

培育多元产业平台。支持伊春循环经济园区加快绿色循环产业发展,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经济模式;各县(市)、区根据发展条件,推进县级产业园区建设。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结合园区周边配套综合生活和生产服务设施,强化产业园区与城市空间有效互动,实现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第四节 推进城镇空间品质提升

一、建立蓝绿交织的网络化开敞空间

保护水系、山体林地与城镇周边地区植被,加强汤旺河、黑龙江、呼兰河等主要河流水系两侧绿化带和生态保护控制带建设,保护城镇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公园绿地布局,构建多类型的绿道和慢行系统。提升滨水公共空间和景观品质,推进城镇山水绿道绿廊的连接贯通。

二、打造高品质、多层次城乡生活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合理预估公共服务设施需求,针对城镇居民、乡村(林场)居民、外来游客,差异化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重点结合行政区划调整,补充完善县(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提升城镇社区生活圈。市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以主城区为依托,提供面向全市以及周边市县高水平综合公共服务。县(市)、区级公共服务依托县(市)、区政府驻地提供完善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服务本县(市)、区居民,并与邻近县(市)、区公共服务体系互相补充。镇级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在乡镇、街道政府驻地配置满足居民医疗、养老、文体及教育等基本生活公共服务设施。

完善乡村社区生活圈。乡村地区应结合村庄、林场类型,综合考虑居民需求和城镇生活圈叠加辐射影响,配置满足乡村(林场)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鼓励通过中心村(林场)、小城镇实现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以提高服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金融、财税等支持力度,优化住房保障体系。按照拆、改并举的原则,保障居住安全、优化使用功能、完善设施配套,有效提升居住环境。积极推进既有小区适老性改造,鼓励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四、引导开展城市有机更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通过城市更新,逐步实现城市功能与空间结构优化、产业集聚发展与转型升级、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化布局、基础系统与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五、推进城镇低碳绿色发展

加强城镇节能建设。深入挖掘工业节能潜力,鼓励利用工业余热余压、生活垃圾等进行发电,鼓励“新能源+”智慧能源建设。实现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

第五节 提升城镇空间安全韧性

一、加强城镇空间安全韧性

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高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强化城市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化工园区等对城镇影响较大的重点区域;健全水、电、气、路、管网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善韧性城市基础设施;全面覆盖应急保障设施,提高城市防范和抵御各类灾害风险的能力。

二、保障防洪排涝排水功能空间

建立安全完善的防洪排涝体系。保障城市周边自然河湖水系行洪空间,完善城市洪涝灾害风险防控设施布局。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因地制宜、集散结合设置洪涝调蓄空间,完善城市排水系统。

第六节 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综合考虑城镇的环境容量和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建设用地资源向主城区及省级经济开发区等优势区域倾斜。

二、统筹地下与地上空间资源开发利用

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建设规模、时序和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地下空间建设。

三、推进开发区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实行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与新增建设用地挂钩制度,严控低效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在保持环境适宜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开发区工业用地开发强度。

四、积极盘活存量用地

健全存量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引导消化城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严格控制新增闲置土地,加强低效存量用地盘活工作组织保障。推动城市存量空间盘整、激活和优化,支撑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价值。

五、推进存量采矿用地整治

存量采矿用地整治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确定土地用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推进对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和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

章 建设品质宜居的中心城区

第一节 优化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一、明确发展路径与发展规模

基于重点国有林区城镇布局特征和实际管理需求,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将市辖区统一纳入中心城区。根据主城区和外围城镇不同发展阶段和特点,明确发展路径,统筹功能布局。

(一)中部引领:增存并重,提升能级

主城区承担市级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多样化生活服务等综合功能。增存并重,加强存量用地挖掘,增量用地重点保障城市核心功能提升,优先支撑伊春新城区、高铁片区和产业园区发展。

(二)外围提质:存量为主,强化特色

强化外围城镇组团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加强对中心城区特色功能的支撑。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减量提质,有限增量主要支持城镇补短板、强弱项,重点保障区政府驻地民生服务设施提升和西林冶金特色产业园发展。

二、优化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一)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差异化引导四区发展,规划形成“一轴一带四组团”空间格局,构建层次分明的带状城市。

(二)主城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推进片区合理分工、产城融合、交通与用地一体化发展,引导城市主要功能逐步向中西部布局,规划形成“一主两副五片区”城市空间结构,依托林都大街城市发展轴加强片区协同。

(三)友好城区功能布局

围绕友好湿地公园生态绿核,布局高品质综合服务功能。依托交通优势和现状产业园区,建设现代物流和产业基地。结合森林工业历史遗存和滨河景观,发展高品质城市休闲娱乐。增强弹性应对,规划战略留白。城镇边缘区域结合政策适度减量,提升建设用地集约节约。

(四)金林城区功能布局

结合山水环境和人文景观资源提升旅游休闲功能。完善现状城区公共服务和多元居住,建设高品质的综合服务区。汤旺河以北地区建设现代产业基地,发展物流和绿色食品加工。增强弹性应对,适度布局留白用地。城镇边缘区域结合政策适度减量,提升用地集约节约。

(五)西林镇区功能布局

推进经开区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建设黑龙江冶金产业基地。完善镇区公共服务和住房品质,高品质建设生活服务区。城镇边缘区域结合政策适度减量,提升建设用地集约节约。

(六)美溪镇区功能布局

提升生活服务区品质。推进绿色产业区建设。加强高铁站周边预控。适度布局留白用地。推进城镇边缘区域适度减量。

(七)上甘岭镇区功能布局

提升生活服务区品质。推进产业和物流发展。适度布局留白用地。推进城镇边缘区域适度减量。

三、划分主导城市功能分区

按照结构优化、功能提升、弹性发展的原则,划分居住生活区、商业商务区、综合服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游憩体验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等二级主导功能分区。

四、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优化用地结构,支撑城市功能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聚焦发展和短板,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战略功能和民生设施,提高土地资源利用质量。

主城区动力引领,合理控制增量。在底线管控的基础上,提升伊春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和高铁片区的带动能力,作为未来承载城市主要功能的重点地区和潜力空间。

外围组团特色发展,推进存量用地再利用。坚持节约集约理念,加大存量低效用地再利用,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第二节 完善公共服务与住房保障

一、优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机关团体:规划完善提升新城区市级行政办公中心,在现状市委、市政府和部分市局单位基础上,适度承接部分市局单位疏解。完善区级、镇级机关团体用地。

公共文化设施:市级文化设施主要布局在主城区,包括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大型文化活动设施。其余城镇组团完善提升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建设,街道、社区结合生活圈补充社区级文化活动设施,包括老年活动中心、文化站等。

教育设施: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布局,新建地区按生活圈配置,可独立占地,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布局九年一贯制与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各区现状中小学结合周边建设条件优化教育用地供给,达到相关用地标准。结合社区生活圈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完善幼儿园配置。

体育设施:城市级体育设施为林都体育场和红松体育馆,作为高等级体育设施,承担大型赛事和活动;完善区级体育设施。发展冰雪运动,增加冰雪体育场地供给。鼓励公园绿地、滨水空间及其他开敞空间提供体育健身功能,形成城市“十分钟健身圈”,营造全民健身、共享健康生活的良好条件。

医疗卫生设施:主城区加强高等级医疗服务设施供给,其余城镇组团重点提升现有医疗设施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局,形成“城市15分钟医疗服务圈”,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基层医疗服务。支持发展健康产业、推进医养相结合,鼓励医疗设施和养老设施临近设置,共建共享。

社会福利设施: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升级,依托伊春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养老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救助管理站等设施类型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各组团完善提升现状社会福利设施。发展社区居家养老,设立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支持家庭养老。加强托育设施建设。

商业服务业:主城区完善高等级商业服务中心,重点提升老城区市级城市商业中心,伊春新城区补充高品质的商业服务设施,高铁站前规划特色商业服务。友好城区、金林城区完善区级商业服务中心配置,西林镇区、美溪镇区、上甘岭镇区补充完善基本商业服务设施。

二、保障多层次居住用地供给

根据人口分布导向,合理调整居住用地的空间布局,保障居住用地供应。加强中心城区低效居住用地更新利用,老城区居住用地以整合提升为主。结合生态景观资源禀赋,依托高铁等交通设施,推进康养旅游度假特色地产建设。

第三节 优化产业和物流空间布局

一、保障产业空间用地供给

稳定工业用地总量,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工业用地用途转换负面清单管理,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二、保障物流产业建设空间

规划预留物流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推进现有物流用地的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

第四节 营造蓝绿空间与城市风貌

一、建立“山水相依、田园相连”的蓝绿空间

规划将地域特色作为重要战略资源,充分利用小兴安岭山水景观打造蓝绿空间,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协调城镇功能与郊野休闲功能。提升汤旺河及其支流的滨水空间品质。完善多层级、多类型的公园绿地系统。加强防护绿地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

二、提升“大美林都、森林家园”的城市风貌

主城区构建“两带多彩、山水多廊”景观风貌格局。主城区加强城市风貌管控,重点加强伊春新城区、高铁片区、老城商业区城市风貌管控,伊春新城区和高铁片区塑造现代城市形象,老城商业区加强城市更新改造和风貌整治。其他地区加强与城市特色景观风貌区协调,促进城市风貌的整体提升。

第五节 提升城市综合交通保障水平

一、城市交通发展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绿色交通”理念,构建绿色低碳、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强化交通与用地一体化发展,促进多种交通方式衔接。

二、加强中心城区组团间交通联系

结合对外交通通道,形成现代化、复合化的交通网络,加强组团间快速联系。加强交通枢纽之间的联动,依托鹤伊高速公路快速连接林都机场和伊春西站两大综合交通枢纽,加强伊春公铁联运客运枢纽站、伊春站、林都机场之间的交通转换。

三、完善主城区道路网络系统

构建符合带型城市道路网络,规划形成“六横十八纵”的干路网体系。倡导“小街区、密路网”,伊春新城区南区核心区、高铁片区站前核心区提高路网密度,其他区域根据需求,可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增加城市支路,达到路网密度控制要求。

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提升组团间公共交通联系。推进组团间一体化,增设公交线路,逐步实现公交车全覆盖。完善主城区公共交通廊道。沿新兴大街林都大街中心街、站前大街日月峡大街青山大街构建两条横向公共交通廊道,沿文化路、兴安西路、兴安东路、白桦路、山珍路、花园路、通山路、通河路南山构建多条纵向公共交通廊道。完善公共交通场站建设。

五、打造特色慢行交通体系

构建林都特色城市绿道网络体系。主城区依托伊春河、铁路公园、南山大街森工大街,打造东西贯通主城区的城市级绿道;依托新建路、兴安西路、望山路、乌马河、白桦路、山珍路、水上公园、黎明路、通河路、汤旺河,打造南北联水通山的绿道联络线。

六、完善城市静态停车系统

制定差异化停车分区控制策略。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严格限制区、一般限制区、适度发展区。优化泊位供给结构。确立以配建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方式结构,三类停车供应分别占比约为85%、10%15%、5%。

第六节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供水设施建设

推进给水设施建设。完善工业给水厂建设,保障产业用水需求。完善给水管网建设,实现给水管网全覆盖。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推进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建设,提高供水保障。

二、完善排水设施建设

优化排水体制。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加快推进现状合流制管网改造工作。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中心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鼓励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厂,提高再生水回用规模。保障雨水排水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雨水管网建设。合理有序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低影响开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城市自然水文特征的影响,提高雨水的收集和回用。

三、完善电力设施建设

完善电力设施建设。规划中心城区电源主要为伊春热电厂,鼓励居住、公建等建筑采用屋面太阳能等分布式发电。完善电网结构,加强电力廊道管控。

四、完善天然气供应体系

加快推进管道天然气气源建设,合理配置天然气设施建设。各燃气设施规模需满足各区用气需求,并按照相关要求配备调峰储气装置。

五、发展清洁采暖体系

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的清洁供热体系,改造现状高排放、高能耗热源,转变供热模式。规划在集中热源不能覆盖的区域,采用热泵、壁挂炉、小型天然气锅炉房等清洁分散采暖方式。规划完善中心城区供热管网建设布局,提升集中供热覆盖率。

六、完善环卫设施建设

推进伊春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转运系统。结合需求增补和更新垃圾运输车、环卫车库等配套设施。

七、发展智慧通信网络

全面提升网络综合通信能力。完善通信网络结构,建设具有现代化技术装备、容量大、业务种类多,符合现代通信技术潮流、技术水平先进的多功能通信网。全面开展5G工程布局,发挥好通信工程的基础作用。构建智慧邮政体系。建设实物传递、电子邮政和信息服务营业网,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方便迅速的邮政服务网络。

第七节 完善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一、划定安全应急分区

结合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划定乌翠、伊美、友好、金林4个应急分区,防止灾害蔓延,配置城市安全设施。各分区形成救援中心,布局医疗设施、消防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分区救援力量与安置空间。

二、加强防洪排涝建设

结合组团城市特点,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加强防洪堤建设,消除不达标河段。明确排涝标准,主城区、友好城区、金林城区及西林镇区为30年一遇,美溪镇区和上甘岭镇区为20年一遇。

三、完善消防设施建设

升级改造中心城区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站,推进消防救援站建设。

四、建设配套完善的人防工程体系

统筹结合城市公园、集中绿地、广场等的空间布局,加快人防疏散基地、人防应急避难场所、人防宣教基地等场地建设。

五、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建设

规划中心城区设置1处中心避难场所,结合校舍、医院、体育馆等设置固定避难场所,主要用于地震等灾害发生后受灾人员中长期避难与救援物资发放。结合应急避难场所以及道路交通系统布置疏散救援通道。

六、构建现代化的公共卫生防疫体系

规划分级分区管控,加强城市防疫空间统筹。规划结合伊春市第一医院与伊春林业管理局中心医院,设置2处市级医疗救护中心;结合各区现有医院设置分区医疗救护中心;各街道、镇结合现有医院配建社区医疗救护中心,保障灾时居民及时就医。

第八节 加强城市四线管控

一、城市蓝线划定与管控

主要包括汤旺河、伊春河、乌马河、友好河、双子河、大丰河、西山水库等主要地表水体的范围控制线。

二、城市绿线划定与管控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内的现状绿线、规划绿线和规划区非建设用地内的生态控制线。

三、城市黄线划定与管控

主要包括公共交通设施、供水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供燃气设施、供电设施、供热设施、通信设施、消防设施、防洪设施、抗震防灾设施等用地的控制界线。

四、城市紫线划定与管控

中心城区目前无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需要划定城市紫线要素,未来根据设置情况,划定城市紫线。

第九节 推进城市更新和低效用地利用

一、差异化引导存量用地利用

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统筹推动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推进存量低效用地再利用。结合存量用地资源种类和片区特征,采用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复垦复绿等再利用方式,推进差异化引导和管控政策,实现存量低效用地再利用。

二、合理引导存量用地利用方向

提升城镇功能和品质。区位较好且和现状城镇建设较为紧密的老旧城区、低效工业用地等,未来规划重点用于城镇再开发建设,优先保障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支撑旅游及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优势区域的低效闲置土地,优先发展旅游及服务设施建设。

支撑特色农林产业或国土绿化。重点推进友好城区、金林城区、西林镇区、上甘岭镇区城镇边缘区域低效建设用地适度减量腾退。腾退区域可结合需求支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发展特色农林产业、设施农业、休闲旅游服务设施等。

第十节 高标准建设高铁片区

一、合理引导存量用地利用方向

聚焦“综合城市服务+多元产业服务”两类核心功能,辅以居住、生活配套、生态休闲等多种特定功能,形成清晰丰富的功能业态。

二、精心组织高铁片区空间布局

以门户核心和十字轴线引导高铁片区空间布局,以水为环组织开敞空间和公共服务,形成精致有序的城市门户客厅。

三、加强分区引导和开发管控

高铁核心区:依托高铁站实现核心功能集聚。近期重点打造交通集散、旅游服务等功能;远期补充发展商业办公等功能,形成城市新中心。

创新服务区:加强与经开区的协调,布局创新研发、咨询设计、产业配套服务等功能,支撑产业升级。

品质居住区:以居住及配套服务为主,发展度假地产,注重品质升级。

战略留白区:应对发展的不确定性,规划战略留白。优先布局城市居住及配套服务,也可作为经开区高端产业发展空间。

四、构建动态弹性的开发时序

基于高铁片区发展的不确定性,应保留开发弹性,合理安排开发时序。近期重点推进高铁枢纽和骨干路网建设,配套部分用地开发,初步形成门户形象。中期重点营造高品质站前核心区,建设高品质公共活力空间,提升门户形象,同时推进宜居社区建设。远期完善补充各类功能,形成城市新中心。

章 塑造林海溪谷的魅力空间

第一节 系统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

一、构建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体系

坚持历史文化与自然资源协同保护的理念,全面系统梳理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遗产资源,以及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统筹构建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相结合的保护空间体系。结合林业文化、红色文化、边境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分布,沿汤旺河建设林业主题文化带,沿呼兰河建设红色主题文化带,沿黑龙江建设边境主题文化带,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水平。支持民族文化保护空间建设,保障鄂伦春族、俄罗斯族、朝鲜族等民族村落建设。

二、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控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对传统村落加强实施控制引导。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市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开展优秀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分级、分类提出保护计划,列入保护名录。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推广,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历史资源点、景区的展示利用相结合。推进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做好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做好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文物保护类专项规划和保护方案编制工作,统筹划定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城市紫线等历史文化保护线,实施严格保护。

第二节 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

一、构建具有森林家园特色的魅力空间格局

构建“绿水青山步道相连,美丽城乡融于自然”的魅力空间,支撑全域旅游格局构建。

二、打造彰显“大美林都”的青山绿水风光带

汤旺河魅力河谷风光带。以“大美森林、宜居城镇”为特色,构建一条自然山水与城镇和谐共生的生态人文走廊。

大界江醉美边境风光带。对接省级“醉美龙江331边防路”自驾旅游廊道建设,以“地质奇观、风情界江”为特色,展现边境人文风情。

五大连池伊春风光带。以“火山湖泊、山地森林”为特色,对接省级五大连池伊春山地探险旅游廊道建设,提升区域旅游协作和对外知名度。

呼兰河自然人文风光带。突出“自然风光、人文魅力”,注重呼兰河流域人文特色挖掘,强调以红色文化为主导的历史人文、自然山水和大美田园相互辉映。

三、建设展示“大美林都”的旅游风景道网络体系

构建多类型的绿道和慢行系统。规划形成旅游公路、森林步道、滨水绿道等多类型绿道和慢行网络体系,串联核心景区景点。推进小兴安岭国家森林步道建设,加强森林步道重要节点功能打造,完善步道沿线配套服务体系,将小兴安岭国家森林步道打造成为最具伊春特色的深度游览线路。

形成“一干三环、多圈多支”的自驾车风景道。依托等级公路及旅游公路,形成“一干三环、多圈多支”的自驾车风景道。

四、保障旅游服务设施与旅游发展空间需求

围绕全域旅游发展,结合资源、交通条件和功能定位,打造旅游集群,加强旅游城镇、乡村(林场)、核心景区等地区的旅游服务用地供给,为构建全域全季旅游提供空间保障。

打造富有文化底蕴的五大旅游集群。结合伊春市旅游发展规划,打造嘉荫、汤旺丰林、中部(市辖区)、南岔大箐山、铁力5大旅游集群,保障旅游发展必要建设空间。

保障城镇旅游用地空间需求。依托城镇形成“1+5”的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主城区为一级旅游服务中心,保障提供高品质综合旅游服务用地供给;嘉荫县城、汤旺县城、南岔县城、铁力城区、金林城区为二级旅游服务中心,保障旅游集散、购物休闲、交通换乘等旅游服务空间需求。

推进高品质旅游景区(点)建设。依托生态文化资源、自然保护地、观光廊道等,推进高品质的旅游景区(点)建设。

推动多种类型的主题小镇建设。适时培育森工、康养、木艺等主题小镇。

推进以林场为代表的乡村旅游建设。发挥传统村落、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和带动作用;选择一批具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庄(林场),打造成为最具代表林区特色的乡村旅游点,带动乡村(林场)振兴。

第三节 塑造“森林里的家”的城乡风貌

从自然环境、地域特征、历史人文、时代发展等出发,明确城乡风貌核心要素,突出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关系,形成生态山林风貌区、大美田园风貌区、多元城镇风貌区三类风貌分区,彰显“森林里的家”的城乡风貌特色。

章 完善现代化支撑保障体系

第一节 统筹交通基础设施空间配置

一、构建内外连通的综合立体交通

以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交通为目标,对接国省综合交通骨干网布局,统筹推进高(快)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形成“一心三横一纵一边”综合交通格局,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充分衔接,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水平,建成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融入国省区域交通发展格局。

二、保障各类交通设施建设空间

保障航空设施建设用地。推进林都机场扩容,加强林都机场与伊春高铁站之间的联系;推进嘉荫通用机场建设,谋划铁力通用机场、南岔通用机场和汤旺通用机场建设。

保障铁路设施建设用地。规划形成以哈伊高铁、绥佳铁路、南乌铁路构成的铁路网络。

保障公路网络体系建设。在现状鹤哈高速公路、前嫩高速公路基础上,规划建设鹤岗至伊春高速公路、铁力科右中旗高速。推进普通国省道提档升级,国省道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支撑乡村(林场)振兴和全域旅游,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和服务能力,达到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延伸,增加林业公路网密度,提升对林区发展和森林防火支撑保障作用。

第二节 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一、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布局

构建以水库、闸坝等工程为节点,以供水工程(引调水)、堤防建设等工程为线,以灌区建设等工程为面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

二、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空间

保障水资源供给骨干工程建设。强化供水保障能力,保障引调水工程及水库工程。支持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支持防洪除涝、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保障黑龙江、汤旺河、呼兰河等重点河流堤防工程。支持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

第三节 统筹能源矿产开发利用空间

一、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因地制宜发展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以抽水蓄能和风力发电为主,配套分布式光伏、大型储能装置以及屋顶光伏,形成风、光、储一体化的综合能源示范基地。

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明确矿产资源利用目标。加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力度,全面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发展绿色矿山。

合理安排矿产资源开采布局。科学划分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矿产资源开发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合理保障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开采空间,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禁止开采区内开采。

第四节 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一、构建分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建立“市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社区村庄(林场、农场)”4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重点结合行政区划调整,补充完善县(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针对地广人稀的地域特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推进多级服务设施协同共享,防止重复建设。

二、建设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体系

统筹考虑出生人口变化和城乡发展趋势,以县(市)、区为主,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重点支持伊美区、铁力市等人口流入较多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建设。科学布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差距。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推进高职院校发展建设。

三、建设病有所医的医疗服务系统

优化结构布局,主城区保障市级及以上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市级三甲综合医院,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每个县(市)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每个乡镇设置乡镇卫生院。

四、建设现代多元的文化服务体系

主城区重点建设市级以上文化设施,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艺术馆和文化馆等;各县(市)、区按照国家、省相关标准完善文化场馆建设;完善街道、乡镇和社区文化设施建设。

五、建设全民共享的体育设施体系

构建“15分钟健身圈”和“30分钟冰雪健身圈”。主城区建设市级综合体育中心及场馆,可以承办大中型体育赛事。具有一定规模人口的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体育场(或田径场)、1处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体育馆)和1处具有一定规模的室外冰雪运动场地。乡镇至少配置体育场馆设施或健身广场,村庄、林场配备满足居民日常体育锻炼的健身设施。

六、建设老有颐养的社会福利体系

完善社会福利院、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福利设施配置。主城区建设市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包含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各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具备综合功能的社会福利设施。

第五节 完善城乡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一、完善供水体系建设

规划加快供水设施建设,优化供水格局,统筹旅游淡旺季供水需求,完善各县(市)、区供水体系。推进给水厂建设工程及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完善配套供水管网系统。实现城镇内各水厂相互联通,保障供水安全。

二、完善排水体系建设

加快排水系统建设。采用 “集中+分散”的模式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结合污水处理厂合建再生水厂,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完善排水管网系统。逐步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提高污水管网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促进雨水就地消纳和回用。

三、完善电力设施网络

提升供电可靠性,完善电力设施建设,加强电力廊道管控。依托公交站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构建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合理推进社会停车场所充电桩建设,推进居民区与停车位充电桩配建工作。

四、提升天然气利用

提升天然气保供与安全。在输气管道建设与管理过程中,需进行管道安全性评价,确定管道与周边建(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市域内高压、次高压天然气管道的建设与管理需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五、完善环卫设施系统

规划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与垃圾转运站,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形成城乡统筹、绿色安全的垃圾处理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结合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第六节 加强综合防灾设施建设保障

一、加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好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隐患点周边建设用地的管控,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地质灾害点防治工作,积极采取科学的措施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

二、推进人防融合发展

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合理制定人防工程规划目标,逐步完善城市人防体系建设。

三、完善消防设施系统

加强消防体系建设,优化消防安全设施布局。推进消防营房、消防训练基地、消防车道、市政消防给水系统建设,农村地区按照《农村防火规范》标准,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四、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水平

建立完善的森林消防体系,重点保障预警监测系统工程、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工程、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工程等重点建设工程的用地空间。完善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以市级储备库为核心,以县级储备库为基础,形成辐射全市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

五、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规划完善防洪堤建设,河道防洪标准满足相应的防洪要求。根据人口或耕地面积确定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规划加强截洪沟建设,在山体和建设用地交界处设置截洪沟,避免受到山洪威胁。构建系统完善的排涝体系,加强排涝工程建设。

六、完善抗震避难疏散体系

坚持“以防为主,抗、防、避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提高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影响。科学预测抗震避难场所需求,结合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设施,合理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室内、综合性及农村地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七、科学布局邻避设施

优化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重大危险源、殡葬等邻避设施布局,结合相关设施布置规范及要求,明确控制距离,尽量远离居住用地、学校、健康服务设施等用地,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八、保障应急防灾空间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能力和水平。中心城区完善提升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市级急救中心、市级公共卫生中心、战勤和特勤消防站建设,各县(市)、区加强应急避难场所、救援疏散通道建设,构建“突重点、网络化、全覆盖”的防灾减灾空间布局。

第十章 推进区域协同与联动发展

一、深化以对俄为重点的对外开放

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边境旅游和边贸合作。贯彻中央治边方略,提升经济发展支撑能力与人口集聚能力,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二、促进与国家级城市群的互补合作

依托伊春林都机场,结合生态资源优势,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的定向合作。吸引绿色产业技术转化落地,加强旅游康养、研学、分时就业等合作。

三、加强与省会哈尔滨的定向合作

深度协同哈尔滨高端要素流动,融入哈尔滨2小时经济圈,夯实哈伊协同联动走廊。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哈伊高铁、铁科高速公路等建设,融入以哈尔滨为中心的“1小时、2小时经济圈”。加强优质医疗、康养、教育等领域合作。加快科技交流合作与高质量转化。

四、推进与周边城市的协同发展

推进与周边城市协同互促,突出伊春市在大小兴安岭区域绿色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生态资源协同保护。加强大小兴安岭的生态保护协同,打造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共同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深化旅游领域合作。共享客源市场,加强优势景区联动,推动森林生态旅游、冰雪旅游协同发展,建设知名的森林旅游度假目的地。

五、推进全域分区差异化协同发展

结合区位特征和资源禀赋,制定北中南三大片区差异化发展策略,明确县(市)、区发展定位,促进全域协同发展。

中部集聚带动:中部片区为市辖区,由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和金林区组成,是全市集聚人口、带动市域协同发展的核心。伊美区和乌翠区强化集聚能力,完善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促进与金林区、友好区联动发展。友好区加强全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小浆果产业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溪水旅游度假区等。金林区推进金山屯康养度假和西林绿色工业发展。

南部对外协作:南部片区由南岔县、大箐山县、铁力市组成,是市域经济、工贸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也是向南对接哈尔滨都市圈的前沿地区。铁力市、南岔县为综合县,发挥区位优势,主动促进与哈尔滨都市圈协同发展,强化森林旅游、寒地龙药、农林产品等产业发展。大箐山县为生态县,以生态旅游、农林特色产业带动城镇化质量提升。

北部特色引领:北部片区由汤旺县、丰林县、嘉荫县组成,以特色生态旅游资源与边境特色建设为重点。嘉荫县为边境县,强化守边固边,推动兴边富民,稳定人口规模,以边境贸易、特色旅游和现代农业带动经济发展,提升城镇化质量。汤旺县、丰林县为生态县,以生态旅游、农林特色产业、绿色矿业带动城镇化质量提升。

十一章 加强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一、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二、落实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

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本部门的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调整,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确保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二节 强化规划传导与指引

建立市、县、乡(镇)“三级”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空间规划体系的传导和管控要求,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向发挥对下层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管控传导作用,横向发挥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一、强化对县级规划的传导落实

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围绕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加强县级规划指引,分解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

二、加强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

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关技术标准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主动衔接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总体规划有关目标和空间安排,不得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性要求,不得违背强制性内容。

三、指导详细规划落实与具体建设

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详细规划细化用地类型和规模、城市四线、市政基础设施等内容,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实施性安排。

四、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与监督体系

一、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在省级统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基础上,整合纳入市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安全可靠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不断接入其他行业数据中心,推进与其他部门数据共享,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建立规划监测评估预警机制

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应与自然资源业务应用系统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系统相衔接,保障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督察执法工作有效进行,提供项目合规性审查、相关专项规划核对审查等功能服务。

三、健全规划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自然资源部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规划实施监督机制。

四、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周期管理

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确保规划管理行为全过程可回溯、可查询。

第四节 实施近期行动计划

衔接“十四五”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重大项目库等推进落实重大项目,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统筹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其他行动计划等各类专项行动,保障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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