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05-18
发文字号:
伊政办发〔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05-18
时  效:
名  称: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伊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伊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08:40来源:市政府办公室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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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办发〔2023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伊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伊政发〔20233号),市政府决定成立伊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李立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冯奎阳市政府二级巡视员

矫继宽市统计局局长      

     市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李崇巍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

      赵广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建民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王东臣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

      苏市司法局副局长

      祝梓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娄春阁市商务局副局长

      邢晓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洪波市税务局副局长

      牛秀云市统计局三级调研员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三级调研员、调查中心主任牛秀云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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