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办发〔2023〕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伊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伊政发〔2023〕3号),市政府决定成立伊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立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冯奎阳 市政府二级巡视员
矫继宽 市统计局局长
郭 市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李崇巍 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张 辉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
赵广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建民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王东臣 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
苏 征 市司法局副局长
祝梓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娄春阁 市商务局副局长
邢晓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洪波 市税务局副局长
牛秀云 市统计局三级调研员
张 丹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三级调研员、调查中心主任牛秀云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