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4-24
发文字号:
伊政办发〔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04-24
时  效:
现行有效
名  称: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4 16:09来源:市政府办公室访问量: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号等规定,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将《伊春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握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目录修改建议,由市政府予以调整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24

此件公开发布

伊春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2月

伊春市中考改革 工作方案

伊春市教育局

2026年7月

分享到: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