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办规〔202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伊春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十五届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伊春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我省“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粮食精深加工,做强绿色食品加工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黑龙江省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围绕我省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布局和我市构建“1234”现代化生态产业体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为目标,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加强资源整合,推进产业融合,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建设农业强省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0家,营业收入达18亿元,年均增速9.5%,比2022年增加5亿元以上,三年增幅31.4%以上。其中: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14.8亿元,增长8.2%左右;2024年达到16.1亿元,增长9%以上;2025年达到18亿元,增长12%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5%,比2022年提升10个百分点。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力争达到0.5:1。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迈上新台阶,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和美好生活需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产业
根据我市林区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培育水稻、玉米、大豆、中药材、肉类、冷水鱼、食用菌、山野果、预制菜九大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科学谋划加工布局、重点方向和发展目标,引领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快速增长。
(一)水稻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铁力市培育高附加值稻米精深加工企业,打造绿色有机稻米产业集聚区。
2.重点方向。以提升价值链为主攻方向,整体提升稻米加工产业。提升“铁力大米”地理标识影响力。
3.发展目标。到2025年,水稻加工业生产规模扩大,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
(二)玉米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铁力市、嘉荫县、友好区培育当地品牌鲜食玉米和白酒生产企业,建设饲料加工企业。
2.重点方向。做大做强玉米食品产业链,积极发展速冻鲜食玉米等系列产品,支持区域酿造企业提升品质、创品牌。积极推进饲料产业发展,培育玉米加工业新的增长点。
3.发展目标。到2025年,玉米加工业出现新的增长点,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
(三)大豆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嘉荫县培育发展大豆食品、大豆油精深加工企业。
2.重点方向。做强大豆食品产业链,大力发展大豆食品系列产品,推动豆制品提档升级。积极引进大豆加工企业落户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实现地产非转基因大豆和俄罗斯优质大豆原料的就地转化,发展优质绿色非转基因大豆油加工业,同时利用加工产品豆粕配合玉米发展饲料加工业。
3.发展目标。到2025年,大豆食品加工业生产规模扩大,引进大豆油加工企业,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
(四)肉类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综合考虑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禀赋,突出区域比较优势,通过龙头带基地的发展模式加强养殖基地建设。依托大型肉类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做好猪肉加工产业,依托森工集团湖羊产业项目,做大做强湖羊养殖加工产业。
2.重点方向。重点发展生猪、肉牛、湖羊、禽类等畜禽养殖产业。推进生猪、湖羊等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项目建设,加快肉制品产业的提档升级,招引国内大型肉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罐头、火腿肠、肉串等产品,消化我市较大的生猪产能。
3.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我市生猪饲养量达到90万头,湖羊饲养量达到25万只,禽类饲养量达到2000万羽。增加规上加工企业2户以上,肉类加工业营业收入达2亿元。
(五)中药材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以铁力市、乌翠区、南岔县、汤旺县等为中心,建设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基地。
2.重点方向。支持制药加工企业建设药材原料基地。支持中药材生产与加工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产地趁鲜切制和标准化初加工、精深加工,促进刺五加、人参、平贝等中药材地产特色品种产业化发展,逐步改变中药材分散、粗放的产地加工方式。提高地产药材加工能力,加快补齐中药材加工环节短板,突出补链、延链、强链,最大限度实现地产药材就地加工增值。
3.发展目标。2025年,全市中药材种植业(含初加工)产业产值达到33.7亿元,比2022年增长5.97%。
(六)食用菌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以工厂化、规模化菌包厂为带动,持续推进食用菌工厂化制菌、立体化栽培、园区化管理,巩固扩大食用菌生产规模。重点在铁力市、乌翠区、友好区、丰林县、汤旺县、南岔县及伊春森工集团建设黑木耳棚室立体栽培园区,构建黑木耳产业集群。重点开发木耳多糖、氨基酸提取等精深加工产品。
2.重点方向。加强铁力黑木耳综合技术示范园和伊春友好食用菌综合技术示范园等核心基地建设,推进食用菌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做大做强传统木腐食用菌产业,引领推动新兴草腐及珍稀食用菌产业。
3.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以黑木耳为主的食用菌种植规模达到3亿袋,产量约27万吨;全市野生食用菌采集量达到2.2万吨。食用菌加工业营收达1亿元。
(七)山野果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以丰林县、友好区为核心建设蓝莓种植基地,构建蓝莓产业集群,以汤旺县、嘉荫县、铁力市为核心建设红松、胡桃楸等木本油料基地,以伊春森工集团红星、朗乡、美溪、新青、双丰等林业局公司为核心建设榛子种植基地;在上甘岭溪水林场建设红松产业示范园。
2.重点方向。重点开发蓝莓花青素提取、桦树汁保健品等精深加工产品。重点引进松籽食用油、红松宝胶丸、松多酚、松仁蛋白粉等系列产品加工的企业和项目,开发红松、榛子保健功效。
3.发展目标。到2025年,野生山野果采集量达到4万吨,其中:笃斯越橘、蓝靛果等野生桨果产量保持在0.31万吨,红松籽、榛子等坚果产量保持在2.02万吨。发展木本粮油经济林100万亩以上,其中红松籽果林面积40万亩,蓝莓等小浆果种植面积1.1万亩,产量达到0.3万吨。山野果加工业营业收入达5亿元。
(八)冷水鱼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依托松花江、黑龙江二大水系,大力发展具有我市特色的冷水鱼、林蛙设施养殖,提升养殖产量与质量效益,全市在推广鲤、鲫、鲢、鳙等大宗品种养殖的同时,重点发展冷水鱼、林蛙养殖,积极发展全人工林蛙养殖模式;优先在铁力市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建设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开展小龙虾、青虾、沙塘鳢、柳根鱼等品种稻田养殖技术模式试验、示范推广,不断增加稻渔综合种养新品种。
2.重点方向。以友好区、大箐山县、铁力市等为重点,打造冷水鱼养殖繁育基地建设。以林蛙加工龙头企业为带动,推动全市林蛙全人工养殖发展。进一步延伸冷水鱼林蛙产业链,抓好冷水鱼林蛙精深加工。加强冷水鱼林蛙市场体系建设,在中心城镇和养殖集中地区建设水产品市场,完善销售网络;鼓励养殖企业与国内知名餐饮企业合作,实行点对点销售。
3.发展目标。到2025年,水产养殖面积达到5.3万亩,水产品总产量力争达到1.3万吨(鱼类0.94万吨、林蛙0.36万吨)。全市初步形成苗种繁育、养殖、加工及物流贸易全产业链,建成全省最大冷水鱼林蛙产业基地。
(九)预制菜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依托黑龙江伊春经济开发区等园区、黑龙江铁力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绿色、特色预制菜加工产业。
2.重点方向。发展我市林区特色,聚焦黑木耳、蔬菜、肉制品等优势主导产业,积极鼓励加工企业提前布局预制菜产业。建立预制菜产业重点企业培育库,重点培育一批以黑木耳、蔬菜、肉制品加工为主的预制菜加工领军企业。积极探索预制菜加工技术,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创新研发具有伊春林区特色的预制菜新产品。
3.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预制菜产业规模达到5亿元,规模以上预制菜企业达到20家。预制菜加工产品更加多样化。
三、主要任务
聚焦实现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在优化布局、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拓展业态等方面重点落实四项任务。
(一)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布局
1.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根据我市粮食、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和森林食品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分布,合理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布局。铁力市等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发展粮油精深加工,乳、肉等产品加工;南岔县、丰林县、乌翠区等特色林产品优势区重点发展专精特产品和预制菜加工,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配套的上下游产业格局。
2.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与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鼓励企业加大蓝莓深加工、桦树汁饮品、预制菜加工等特色产品研发力度,进一步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增值空间。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1.拓展精深加工领域。紧盯中高端市场,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瞄准工程工艺新、发展潜力大、加工效益好的新兴产品,开拓新领域,培育新动能。
2.提升加工技术水平。改造升级传统农产品加工业、壮大新兴农产品加工业,推动精深加工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积极引进吸收国内外一流技术,转化落地一批科技项目,促进企业提升生产效率和科技含量。
3.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追溯等体系认证,促进信息技术与经营管理、产品研发、供应链优化等深度整合,提高企业规范管理能力和企业家素质,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提供支撑。
〔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发展
1. 推广资源循环生产模式。鼓励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各类资源,引导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引导加工园区加快应用节水、节能等环保技术装备,推动开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2.提高装备设施使用效率。鼓励在适宜地区建设和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技术装备。提高已建农产品加工设施的使用效率,积极推广相关技术,促进农产品冷藏库、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的“一库多用”、“一房多用”、周年使用。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展农产品加工多种业态
1.支持农民合作社等向加工流通业态延伸。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晾晒、烘贮、冷藏等设施,围绕果蔬、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做好“最后一公里”服务。发展“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企业。
2.鼓励企业全产业链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业前端、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培育以龙头企业为牵头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搭建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
3.创新模式和业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农产品加工新模式。积极发展伊春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电商直播、蓝莓蜂蜜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体验、森工集团“森林大厨房”等业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农业、文化教育、科普研学、康养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
〔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伊春森工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精深加工企业培育工程
以森林食品、北药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做大现有精深加工企业,加快开发冻干果蔬、蓝莓蓝靛果花青素、肉制品、中药材提取等精深加工产品,推进大箐山县玉米氨基酸加工项目落地投产,实现我市玉米深加工业新突破。积极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增加企业数量。发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企业引领行业发展能力。到2025年,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梯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15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50家。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伊春森工集团,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绿色食品加工提升工程
扩大绿色、有机、森林食品生产规模,依托绿色有机、寒地黑土、非转基因等生态资源优势,扩大认证规模,加速发展绿色有机食品,打造绿色有机种养殖基地。提高绿色食品加工质效,依托生态优势,瞄准市场需求,生产精品化、高端化的农林特色产品,巩固提升绿色食品产业优势。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水平,鼓励企业推进浆(坚)果、大豆等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高值化利用、梯次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强化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支持生产主体加强自我检测、全过程追溯。严格开展绿色食品企业证后跟踪评价工作,强化风险预警与质量安全管控,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技创新升级工程
提高企业创新能力,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精深加工技术研发,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革新技术,淘汰落后产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快推进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成果转化。鼓励引导森林食品、北药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研发红松籽、桦树汁等农林产品中功能性、生命活性成分的加工提取技术,增强农产品、森林食品、肉制品等原材料精深加工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
〔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省林科院伊春分院,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质品牌打造工程
以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以企业品牌为支撑,构建起省、市、县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相融合的品牌体系。以省级“黑土优品”品牌建设为契机,增加我市“黑土优品”授权企业数量和产品数量;积极申请使用森林食物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九珍十八品”。进一步塑造“伊春蓝莓”“伊春黑木耳”等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形象,提高品牌市场影响力和覆盖率;提升“铁力森鲜”“兴安嘉品”等县级区域公用品牌和丰林桦树汁等“龙江土特产”形象,带动区域特色农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影响力强的企业品牌。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社交平台和营销平台等,开展品牌展销、宣传推介等系列活动,放大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到2025年,培育打造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个、县级区域公用品牌5个、企业品牌10个。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伊春森工集团,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工程
引导各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促进农产品深度加工、循环利用。推动农产品加工产能集聚,鼓励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向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集中。把打造农产品加工园区与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等产业融合项目相结合,增强园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园区全产业链发展,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向园区集中,构建“龙头企业拉动、配套企业跟进、上下游企业延伸”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格局,形成集聚效应。到2025年,全市至少发展5个农产品加工园区。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市场营销推广工程
密切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中食展、进博会、农交会、哈洽会、绿博会等重大活动开展营销促销,找准经销商,对接好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创新营销方式,充分运用本地电商平台,发挥本土网红优势,以短视频、直播等新型营销方式拓展伊春农林特色产品销售渠道。培育营销人员,培育一批懂市场、善营销的专业人员,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创新模式和业态,挖掘我市农林特色产品卖点,把农产品变成礼品,让我市名优“土特产”变成游客的“伴手礼”。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招商引资提升工程
提高招商引资质效,以补链强链延链为目标,紧盯京津冀、江浙沪、粤港澳大湾区,日韩等国内外重点地区,灵活开展外出精准招商、邀请企业考察、线上不见面招商等活动方式,对接目标企业,推动项目合作。以亚布力年会、哈洽会、投洽会等国家、省以及商协会组织举办的招商投洽活动为契机,精准对接参会企业,推介我市农业农产品优势资源和招商项目,吸引企业来伊投资。建立完善的招商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提高招商引资精准度和成功率。加快推动线索项目、框架协议项目落地转化进程,做好项目建设全周期全环节要素保障,提高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投资完成率。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领域招商实际利用内外资累计达到20亿元。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营商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标准执行,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鼓励引导企业使用先进标准。推动企业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质量认证,提升全程质量控制能力。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不断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品种。鼓励森林食品、北药、蜜蜂等产业协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制定标准,规范行业发展。鼓励粮食企业积极参与粮油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引导鼓励企业使用先进标准,开展适度加工,推广宣传先进加工技术和标准。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推进落实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进区域内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全市上下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产品加工业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部署、落实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二)健全落实机制。按照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建立市县两级推进工作任务清单,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清单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定期形成工作报告,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台账任务办理进度,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完成的工作事项予以销账,纳入档案。
(三)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国家、省、市三级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靠,在壮大企业规模、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政策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支持政策,统筹相关资金,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有力支撑。
(四)创新金融服务。发挥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优势,有效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商业银行机构进一步提升金融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效,支持农产品加工和产业化企业发挥连接带动作用,助推农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支持全产业链发展和农业农村三产融合。扩大抵、质押担保财产范围,降低反担保条件。除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作为反担保抵质押外,增加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及股权等质押反担保方式。建立银担合作贷款全流程限时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机构采用并行审批模式,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考察、一次审议、一次签约,各环节限时办理,简化业务流程。
(五)强化人才保障。加快引进和培养农产品加工业领军人才、生产能手和技术人才。组织职业院校与企业及农业部门对接,培养农产品加工业管理和服务等技术技能人才,开展现代农业经济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助力区域农民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农业服务公司等群体技能提升。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鼓励领办一批科技型加工企业。落实“人才振兴60条”政策,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抄送:市委各直属单位,伊春军分区。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