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建系统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政府贯彻执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现将规范我市住建领域行政检查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