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全市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伊春市商务局
2024年5月13日
2024年全市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部署,按照市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优化供给、扩大内需、协同发力,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的工作要求,结合伊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资金扶持、政策引导,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充分调动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性,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撬动社会资源,提振消费信心和预期,切实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确保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实现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目标。
二、主要任务
坚持“政府指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群众受益”原则,以“畅购林都乐享消费”为特色主题,把促消费活动贯穿全年。
(一)挖掘消费潜力。统筹组织各县(市)区和市内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聚焦汽车、家电、家居、餐饮等大宗商品消费,积极谋划开展促消费活动,促进冰雪旅游、汽车家电、商超百货、文娱体育、住宿餐饮等领域消费。根据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市)区发放政府消费券情况,省级财政给予50%补助,市级财政再给予各区50%补助,与省级政策叠加执行,助力消费扩容升级,全方位激发各地消费活力。
(二)形成消费合力。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推动汽车、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发挥政策促进作用,实施更多惠民政策和举措,充分释放消费活力。坚持政府、企业、平台、互联网金融行业同频发力促进消费,切实发挥组合拳优势,放大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充分发挥数字化平台优势,派发消费券、优惠券,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推动形成促消费工作合力,促进全市消费回补和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
(三)营造消费氛围。发挥主流媒体在内容输出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上的优势,赋予全活动周期正向、权威、可信赖的品牌形象。基于电视、广播、新媒体、户外、线下联动优势,拓宽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渠道,不断扩充全社会影响力,打造“媒体+话题传播+全网植入+事件性营销”的全媒体传播新模式。
三、重点活动
以探索推动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为动力,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和活动理念,提升传统消费能级、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搭建消费升级平台、助推消费回流。重点打造四大消费场景和“8+N”场活动模式,即依托4个主题消费季,开展8场市县联办促消费活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N场县区级消费活动。
(一)春惠生活消费季
1.“舞动冰雪畅购林都”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1月27日-2月25日
活动内容:在春节、元宵佳节期间,围绕汽车、餐饮、商超等领域,组织全市开展消费满减、打折让利、优惠大放送等系列促销活动,打造一个有特色、有温度的新春欢乐购活动。
2.“绿色家居品质生活”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伊美区人民政府、光明家居建材城
活动时间:3月15日-3月31日
活动内容:组织各大家居品牌通过以旧换新、打折让利等促消费形式,推动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促进大宗消费,进一步激发家居消费潜能。
3.“春游踏青季”系列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3月22日-5月25日
活动内容:组织各县(市)区在汽车、餐饮等领域开展促消费活动,通过发放政府补贴,引导企业推出打折满减、置换补贴、购物有礼等活动,政企联动、优惠叠加,推动消费提质扩容。
4.“赏冰乐雪畅享消费”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南岔县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2月29日
活动内容:组织县域内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积极参与政府惠民补贴活动,抓住群众办年货消费热潮,发放政府惠民消费补贴券,惠及百姓,促进消费。
5.“舞动冰雪畅购乌翠”汽车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乌翠区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1月30日-3月10日
活动内容:抓住春节消费节点,组织辖区内重点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发放政府购车优惠补贴,为百姓购车提供优惠,满足市民群众购物需求。
6.“春日焕新乐购季”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
主办单位:嘉荫县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4月3日-4月15日
活动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政府惠民消费补贴券,支持“吃住行游购娱”各行业消费增长,让市民尽享消费福利,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二)燃情夏日消费季
7.“五五焕新节绿色消费”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4月下旬-5月上旬
活动内容:以五一小长假为消费节点,围绕家居、家电、餐饮等行业,通过发放政府消费券,鼓励商家开展以旧换新补贴、家电套购满减、消费满减、红包发放等系列让利活动,推动消费升级。
8.“数享生活”双品网购节活动
主办单位:伊春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伊春市电子商务协会、各直播电商基地
活动时间:4月28日-5月12日
活动内容:组织企业围绕数字消费热点,聚焦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内容、以旧换新等活动内容,提升产品、服务供给水平,引领高品质数字消费新生活;发挥电商平台利用大数据和品牌集聚优势,深入开展“数商兴农”,在直播活动中开设“助农惠农专区”,助力我市优质森林农特产品提升网络销售额,广泛打开知名度。
9.“畅购林都焕新生活”伊春市消费以旧换新行动
主办单位:伊春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各省、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4月下旬-12月31日
活动内容:聚焦汽车、家电、家装厨卫三个重点行业,联动政府、企业、金融多方资源,落实“汽车报废换新补贴”、“绿色智能家电10%补贴”等国家、省级政策,组织县区引导家装企业开展置换、消费满减、打折让利等活动,推动消费升级。
10.“五一缤纷”嗨购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铁力市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4月27日-5月10日
活动内容:以“政府主导、各方联合、商家参与、惠民利企”为原则,在商贸领域通过打折优惠和发放消费券的方式,让消费者享受抵扣优惠。
11.“清爽一夏”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友好区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6月15日-6月30日
活动内容:组织区域内零售、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积极参与政府惠民补贴活动,形成百姓消费热潮,惠及百姓,促进消费。
12.“‘粽’情端午,乐享消费”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金林区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11日
活动内容: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粽”情端午乐享消费”促消费活动,支持“吃住行、游购娱”等各行业消费增长,让市民尽享消费福利。
(三)秋荟优品消费季
13.“钜惠国庆林都汽车节”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9月下旬-10月中旬
活动内容:在金秋佳节、汽车销售旺季,投入政府消费券,联合重点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购车补贴活动,组织汽车经销商与品牌商持续推出以旧换新、购车礼包,通过企业让利加政策赋能,促进我市汽车消费持续升温。
14.“秋荟优品情满中秋”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铁力市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9月中旬-10月中旬
活动时间:组织餐饮、商超、加油站等重点领域商户,通过发放政府消费券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满足群众节庆生活需要,点燃受众消费热情。
15.“金秋购物节”政府惠民优惠补贴活动
主办单位:汤旺县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9月中旬-10月中旬
活动内容:利用“十一黄金周”的年度旅游消费高峰时段,组织县域内重点企业积极参与政府惠民补贴活动,通过政府促消费资金的引领,促进消费活动再提升。
16.“十一中秋惠民促消费”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南岔县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9月25日-10月9日
活动内容:组织县域内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重点商户,通过发放政府惠民消费补贴券,满足市民节庆消费需求。
17.“畅购箐山”十一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大箐山县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9月30日-10月5日
活动内容:以十一国庆为契机,组织全县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商户参与促消费活动,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四)燃冬冰雪消费季
18.“冬汇龙江暖冬礼遇”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铁力市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11月4日-11月17日
活动内容:抓住双十一重要消费节点,组织餐饮、商超、住宿等重点领域商户通过发放政府消费券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点燃受众消费热情,促进市场加速升温。
19.“燃冬冰雪乐享消费”跨年冰雪欢购汇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12月中旬-次年1月末
活动内容:抓住元旦及冬季旅游季促消费热点节点,组织汽车、家电、百货、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打折、满减、以旧换新等优惠让利方式参与促消费活动,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
20.“畅购乌翠乐享消费”促消费活动
主办单位:乌翠区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12月15日-次年1月15日
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冬季旅游旺季重要消费节点,组织商场、百货、餐饮、住宿等重点企业通过发放政府消费券的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
21.“庆元旦迎新年”政府惠民优惠补贴活动
主办单位:汤旺县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12月下旬
活动内容:年末岁初期间,组织各大商超、餐饮、家电、住宿、加油站等重点企业参加政府促消费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节日需求,烘托节日氛围,拉动经济快速增长。
四、工作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总体活动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展相关活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以及监督管理。
(二)市财政局:对需市级承担的资金,按规定予以保障。
(三)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促消费扩内需专班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协同配合开展促消费活动。
(四)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协调各项促消费活动组织工作,制定本地促消费活动各项工作方案,并根据安全管理和资金绩效要求,做好统筹实施及活动宣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消费作用,发挥促消费扩内需工作专班作用,围绕群众消费热点,加强消费活动统筹谋划,制定促消费活动方案,提前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工作。综合类促消费活动拉动比率在5倍以上、汽车类在30倍以上,切实发挥促消费资金绩效作用。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专栏专题、频道公众号、公益宣传等方式对各类促消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鼓励汽车、家电(家居)、百货、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各类大型促消费活动,自主开展打折、满减、以旧换新等优惠让利活动,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释放消费潜力,切实优化供给、扩大内需、协同发力,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三)强化安全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发挥促消费工作专班作用,做好消费场所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同时做好促消费资金安全管理,加强对参与商户的督导,坚决避免违规操作,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第三方发放平台(含参与活动商户)虚报数据材料、骗取、套取、冒领财政补助资金,一旦发现将取消申报资金,追缴违规所得资金,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确保活动成效。促消费资金实际投入和核销情况将计入考核指标范畴,各县(市)区要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差距和不足,确保促消费工作有效落实。要注重发现活动亮点和对活动及时跟踪,认真总结促消费活动成效和对典型经验进行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