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减轻我市群众丧葬负担,节约土地资源,保护我市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环境,鼓励引导居民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依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贯彻落实。
伊春市民政局 伊春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4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减轻我市群众丧葬负担,节约土地资源,保护我市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环境,鼓励引导居民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依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贯彻落实。
伊春市民政局 伊春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