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6年2月17日在伊春市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 长 许兆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和“十五”时期工作回顾
2005年,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克服了资金紧张、煤油涨价、洪涝灾害等方面的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生产总值实现115.9亿元,同比增长10.5%。工业实现增加值35亿元,同比增长16.2%。非国有经济实现增加值83.7亿元,同比增长13.1%。财政总收入5.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9亿元,同比增长17.8%。国内引资18.4亿元、实际利用外资686万美元、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7908万美元,同比增长34.3%、9.2%、5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3亿元,同比增长7.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4亿元,同比增长38.5%。带岭大箐山风力发电、汤旺河5万立方米刨花板等一批大项目相继投产,西山水库“四通一平”前期工程开工建设,伊春支线机场建设项目被批准立项。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1.2万平方米,完成漏雨楼房屋面平改坡5万平方米。公路建设里程432公里,五汤路及3条通乡路交付使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9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91元,同比增长8.2%、11.8%。全年实现就业再就业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8%。教育事业得到了空前重视,投入800万元为企办教师增加了课时补贴,教师队伍趋于稳定,外地就读学生开始回流。经济转型和林权制度改革“两大试点”获得国务院批准。2005年我市相继被评为国家级园林城市、“中国最佳避暑胜地”、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被联合国国际交流合作与协调委员会评为“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范例”,并授予“绿色伊春”荣誉称号。
2005年是“十五”时期的最后一年,随着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十五”计划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五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十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6%,人均GDP达到1070美元,比2000年增加402美元。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3.7%。积极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先后开工基本建设项目545个,完成312个,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94.1亿元,年均增长21%。
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取得显著成效。坚持严管资源,特别是2003年以来,提出并认真贯彻“三个决不”原则,全面停止了天然红松林木采伐,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了木材生产和资源林政管理,清理整顿木材加工厂点1470个,严肃查处毁林、盗伐等涉林案件千余起,“严管林”的举措与实践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全市上下形成了保护森林资源的浓厚氛围。成功扑灭了阿廷河、黑河过境我市北部地区森林大火,将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面积148万公顷,封山育林51.8万公顷,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53.6万公顷,森林抚育28万公顷,更新造林10.3万公顷,成活率达91.8%,民有林发展到5.4万公顷。实现了森林资源生长量大于消耗量,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78.4%提高到80.3%。
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农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粮食产量由2000年31.2万吨增加到43.7万吨,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7%,畜牧业形成了“南牛北羊、中部鸡兔、各地蛙鹿”的发展格局。工业调整改造取得明显成效,增加值年均增长13.4%,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30户,全部工业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2.7%。金融保险、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活力增强,特别是森林生态旅游业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实现总收入15.5亿元,是“九五”的17倍。非国有经济发展迅速,增加值年均增长16.1%,从事自营经济的职工14.6万户,年收入3万元以上达1.1万户。
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破产、出售等多种形式,对1615户中小企业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面达到98.8%。森工企业附属单位实施了辅业改制,西林铅锌矿政策性破产实现终结,西钢集团顺利实现转制。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桃山林业局完成商品林流转9461公顷。完成了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和税费改革任务,“一免两补”政策深入人心。完成了机关机构改革,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取消各类行政审批项目285项,进一步改善了发展环境。
对外开放呈现良好局面。成功举办了森林生态旅游节、五花山观赏节、冬季摄影节等节事会展活动,积极组团参加了“哈洽会”、“西洽会”、“香港活动周”等一系列经贸洽谈会,与北京、上海、天津、大连、深圳等城市密切了经贸合作关系,卓有成效地推进了招商引资工作,提升了对外开放水平。累计国内引资48.3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463万美元、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5亿美元。对俄经贸合作不断升级,嘉荫口岸累计过货3.5万吨,赴俄采伐木材31万立方米,劳务输出3398人。
城市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以建设世界知名、中国一流、中等规模、生态园林的城市为目标,按照“城在山中、城在林中、城在水边、城在景中”的建设理念,实施了“四区连片”规划,西城新区初具规模,老城区繁荣发展,改建、新建公园31个,修建广场18处,黄金花园、亲水家园等一批住宅小区和城市景点景观相继建成,新增绿化面积373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5平方米,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展示了北方林区风格,提高了城市品位和档次。小城镇建设力度加大,铁力市、嘉荫县、金山屯区、友好区、南岔区等城镇面貌大为改观。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完成鹤伊路伊春段、伊汤路、通乡通村公路887公里,在建公路182公里,是“九五”建设里程的3.8倍,总投资32.6亿元,是“九五”的5.8倍。
科技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创新步伐加快,取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126项,获得专利40项。“数字林业”技术广泛应用,政务信息网、农业信息网全面推广。教育事业取得新成果,调整优化了中小学校布局,改造和新建校舍23万平方米,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稳步提高,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加快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伊春林校、伊春市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分别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和技工学校。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建立了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公共卫生体系,预防和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成功阻击了“非典”的侵袭,有效防止了“禽流感”的发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竞技体育成绩显著,在国际国内大型比赛中共获奖牌1151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创造出了一大批具有林区特色和时代气息的文艺精品,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民族宗教、国土资源、档案、市志、外事、侨务、边防、人防、城防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进步。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6%、9.6%。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41.1亿元。启动了价格阳光工程,市场价格总体稳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5.9%。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先后解决了134个村屯、7万人的用水难问题。新建城镇供水管线1193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35万平方米。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保工作,累计实现就业再就业15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2万个,一次性安置森工企业富余人员6万人,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2.6万人,补发拖欠养老金4亿元,森工企业混岗人员纳入了省级养老保险范围,发放精救、遗属、工伤、长病人员生活费、供热费、补助费3914万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在岗职工工资没有发生新的拖欠,先后调增林业职工工资月人均140元,工资月均达到410元。连续实施三轮“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2万户特困职工实现脱贫,脱贫率达到97%。
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得到加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小康之家”、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城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和民主法治建设,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任务,推行了政务、企务、村务公开,各项民主决策和监督制约机制正在逐步完善。深入开展“两风”建设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市政治安定、社会稳定。
各位代表,“十五”期间的成绩来之不易,令人鼓舞。这是全市人民在市委领导下与时俱进、团结奋斗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依法监督和关心支持、各级政协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离退休老同志、个体私营业者、域外投资客商,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爱国人士、社会团体,向驻伊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司法干警、中省直驻伊单位,向所有关心支持伊春建设和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十五”时期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前进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制约发展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依然存在,深化改革任务艰巨;经济总量小,财政实力弱,接续和替代产业发展慢;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增长方式比较粗放,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经济外向度低,出口产品单一,实际利用外资数额不大;社会贫困人口多,就业和社保压力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还有一些没有办好;政府部门在提高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不断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是我们今后创新思路的方向,落实工作的重点,拓展作为的空间。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的实践,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明确城市发展定位,完善发展思路。在这几年的发展过程中,我们综合分析和准确把握伊春历史、现实和市情特点,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按照实事求是、保持特色的原则,确立了“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先后提出并实施了严管资源、停伐红松、林权改革、经济转型、招商引资、发展替代产业、建设现代化园林城市等思路和措施,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二是必须抓住机遇,寻求突破口。我市是国家重点林区,过去曾创造过辉煌,同时也做出了巨大牺牲。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加快林业发展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全力对上争取,才使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资源型城市转型“两大试点”获得批准,为伊春的长远发展创造了重大历史机遇。三是必须创优发展环境,借助外力求发展。我市地处偏僻,气候寒冷,经济总体实力不强,只有创造比外地更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在招商引资上实现突破,才能解决所有制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两大难题,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从根本上增强全市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实力。四是必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我市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关键在于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对伊春的发展有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对做好每一项工作有一种强烈的紧迫感,这既是多年来广大干部群众身体力行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加快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五是必须坚持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方针。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广大职工群众还不富裕,生活方面的欠账较多,但对政府工作仍然给予了最大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尽心竭力地为百姓办实事、做好事。
二、“十一五”时期奋斗目标和战略重点
“十一五”是我市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虽然发展面临的困难较大,但优势大于困难,机遇大于挑战。一是经济转型试点的机遇。随着我市经济转型试点方案的启动、国家支持政策的落实,有利于解决长期制约发展的资源性、体制性、结构性、社会性矛盾。二是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机遇。通过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充分调动所有者、经营者和林区职工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优化森林资源、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有利于解决森林资源过度消耗、利用效率低下、育林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有望实现“林子长起来、职工富起来、林业活起来、林区强起来”的目标。三是国家扩大延伸天保工程的机遇。天保工程的扩大延伸,将促进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的形成,森工企业由于减产而减少的收入、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费用以及历史遗留问题都有望得到解决。四是建立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的机遇。省委省政府已将建设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列入区域发展重点,必将加快促进我市森林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的形成。这些都为我们“十一五”时期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按照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精神,“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目标,坚持“六个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立足自主创新,增强发展动力;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兴市”战略,积极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速推进经济转型;全面发展社会事业,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0年力争达到187亿元,人均GDP超过1800美元;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经济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总蓄积量由2.26亿立方米增加到2.61亿立方米,人工林累计保存面积达到1650万亩;社会全面进步,九年义务教育得到巩固和提高,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比较健全,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和谐伊春”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实现“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必须统筹全局,突出以下战略重点:
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把进一步加快发展作为主题,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和不断提高增长的质量与效益。大力转变增长方式,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立足节约使用资源,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支撑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率转变。发展循环经济,抓好示范项目实施,实现节约、清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加速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全力抓好经济转型试点,加快推进四大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以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接续替代产业与传统产业的置换,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更趋合理。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促进非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建设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深入实施天保工程,加快森林资源的恢复和发展;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建设全国知名的森林生态旅游胜地和木材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北药开发、特色养殖基地;坚持人居环境建设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把伊春作为国家级森林城市来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品位和竞争力。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抓好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林地承包经营模式,消除体制性障碍,促进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林业;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推进对外开放,加强对俄经贸合作,广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吸引战略投资者,扩大招商引资成果。
增强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推动科技创新的机制和政策,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
以人为本,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注重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注重社会公平,使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注重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三、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十一五”奋斗目标和战略任务,需要我们踏踏实实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2006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国内引资比上年计划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外贸进出口总额与上年持平。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12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积极培育保护森林资源
规划建设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的要求,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注重解决好生态和环境问题,打造生态环境优势,加快发展生态经济,创造舒适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今年重点修编《伊春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做好生态市建设推进阶段的主要工作,制定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加快森林资源培育。进一步调整更新方式和林种树种结构,加大人天混更新和天然更新的比重,红松和混交林营造比例均达20%。搞好种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以民有林为主的多种形式造林,加强对民有林的技术指导,提高造林成活率和面积保存率。支持鼓励企业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参股、联营方式,投资创办定向培育、集约经营的原料林和经济林基地,促进林板林果林药一体化。强化现有林经营,严格执行森林抚育技术规程,扎实抓好森林经营综合改革试点。
继续实行“严管林”。严禁超计划、超限额采伐,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继续落实禁伐红松的决定,强化木材运、贮、销管理,严查重处涉林涉木违法违纪案件,减少人为因素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加强林权林地管理,遏制林地资源流失。深入实施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总结推广乌伊岭、红星林业局在农林交错地带的重点火险区吸收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的做法。抓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以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
启动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坚持林地不逆转和效益不流失的原则,以“林地承包经营”为主要模式,以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实行有偿流转为主要方式,以林区职工为主要承包经营主体,在桃山、双丰、铁力、乌马河、翠峦5个林业局进行集中试点,试点期间拟流转林地面积8万公顷,约占伊春林区商品林总面积的9.3%。在试点过程中,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规范推进。建立活立木交易市场,规范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流转,实现资源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转变,各试点林业局成立森林资源流转服务中心。积极与金融信贷部门合作,探索龙头企业和林业合作组织为承包经营者承贷承还、提供贷款担保等有效办法,用合同文本作为法律依据,采取林木抵押担保、直接向银行贷款等融资模式,满足职工群众发展林业的资金需求。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以理顺产权关系,实现投资和产权主体多元化为重点,加快尚未改制到位企业的改制进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积极实施破产重组,抓好晨明水泥厂政策性破产实施工作,争取将10户森工院墙企业、部分地方企业列入省政策性破产规划。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继续深化财税体制和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事业单位改革。
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和职工自营经济。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省政府出台的26条实施意见,坚持放手发展的原则,放宽非国有经济准入领域,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参股、独资的形式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城市公共设施,兴办环保产业,发展卫生、教育、体育、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积极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努力解决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通过资源整合,低成本扩张,积极培植民营企业大户,力争年内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到300户。深入开展“百场万户升级竞赛”活动,建立职工自营经济协会,创办市、区(局)两级职工自营经济发展基金会,引导林场所职工群众发展自营经济,实现职工自营经济发展领域、整体规模、质量效益的扩张,在创业中实现增收致富。
(三)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集中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把建设“南东北中”产业集聚区摆上重要日程,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多方面共同推进。巩固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业。发挥光明、双丰、友好晟宇等家具集团的带动作用,扩大出口创汇,形成专业化配套协作体系。鼓励龙乡、福旺、金马等人造板企业发展二次加工项目,延长产业链条。扶持侨艺、艺达等木制工艺品公司向集团化发展,推进小木制品规模经营,压缩或取缔一次性卫生筷子、铅笔板、雪糕柄、牙签等一些高消耗木材原料的粗加工企业,引导企业转产或向精深加工转型。搞好木材精深加工企业原料平衡,严格限制原木出市,继续整顿木材加工小区。大力发展北药加工业。加强北药资源保护和培育,扩大人工种植和生产规模,着力发展具有林区特色的地道药材和产品,争取红星平贝基地、铁力五味子基地通过国家GAP认证。组建伊春北药集团,统一打响“林都北药”品牌,重点支持红叶、格润、宏达和伊春药业改扩建。支持发展冶金建材业。继续提升西钢集团生产能力,抓好长流程配套改造项目建设。扩大浩水生产规模,建设第二条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加快矿产资源的勘查和技术开发,重点做好翠宏山铁矿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积极发展绿色能源工业。加快带岭风力发电二期工程和朗乡、南岔风力发电工程及嘉荫县乌云河水电站、南岔石头河水电站建设,同时搞好林都和林业发电厂改扩建工程。
加大重点项目谋划建设力度。积极谋划、筛选一批超亿元的大项目,做好前期工作。坚持“上争下促”、“外引内培”,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重点抓好汤旺河水电资源梯级开发和红星平贝精深加工、升辉果酒、浩化甲醇、兴安新能源公司太阳能电池、朗乡高密度纤维板等项目建设。继续实行重点项目市级领导联系制度,集中主要精力用于研究项目的实施、服务和推进。
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以体制机制创新带动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开发能力。广泛运用信息、节能、新型环保等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促进传统产业高新化,重点在医药、家具、冶金、化工、食品等加工制造业中研发新技术,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以工业区为依托,通过技术指导、创业孵化和基地示范,吸引有实力的科技企业落户。
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控和企业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月联系和协调例会制度,加大对重点企业效益审计力度,准确掌握全市工业经济整体运行趋势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解决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搞好以成本、质量、财务和市场销售为重点的企业管理工作,深入内涵挖潜,狠抓增收节支,提质降耗,堵塞漏洞,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四)强化“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与新林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立足林区实际,大力发展农业和森工多种经营,走优化结构、提高单产、改善品质、降低成本、转化增值的路子,为新农村建设打牢经济基础。一是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工作。在启动省级试点的同时,市、县(区)两级分别选择一些村、林场所扩大试点,在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面貌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积累经验。二是注重调整种植品种和品质结构。以开发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重点,加快绿色水稻、绿色大豆、蔬菜、食用菌、山野菜、山野果为主要品种的基地建设,推广粮食和山野菜精深加工技术,完善农产品和山特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叫响“小兴安岭大森林”品牌。三是推进绿色食品种植业向生态养殖业扩展。重点抓好奶牛、绒山羊、林蛙、野猪、鸡、兔、鹿、狐等养殖基地建设,今年生态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40%以上。四是加强龙头企业建设。按照上新、扶强、重组的工作思路,重点围绕绿特色农业、生态畜牧业、山特产品等主导产业,扶持友好翔宇、乌马河鹿恩堂、朗乡翠花、铁力松涛等7户省级龙头企业发展,培育中介服务组织、各种协会和经纪人队伍,建立覆盖省内外的山特产品经销网络。五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加快乡村道路、饮水、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繁荣发展。
(五)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按照“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领域、增加就业”的方针,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较大幅度提高其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使之成为经济增长、扩大消费、繁荣市场的重要力量。一是突出发展旅游业。继续整合开发旅游资源,培育壮大旅游企业,加快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在重点打造夏季避暑度假旅游产品的同时,深度开发林业科普文化、冬季冰雪、野生动物饲养狩猎旅游产品,着力提升旅游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努力在创新上实现新突破。继续办好森林生态旅游节和五花山观赏周、冬季摄影节,扩大伊春森林生态旅游知名度。二是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引进和培育物流龙头企业,优化运输、仓储、市场网点等资源配置,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高物流、商贸连锁、餐饮等传统服务业,构建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积极发展和规范会计、法律等中介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业。三是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继续落实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文化、教育、休闲、娱乐、旅游消费。支持流通企业经营向农村延伸,开拓农村、林场所消费市场,努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激发新的消费需求。
(六)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从中介组织、贸展活动、专业洽谈等不同层面扩大招商引资。继续加快“南联”步伐,深入开展与发达省份和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好以企业为主体参加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着重在投资规模大、产业链长、拉动力强、财政贡献多的优质项目招商上下功夫。加强对招商引资成果的考核监督,挤水分,求实效,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
发展多元化对外经贸新格局。巩固和扩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开拓欧盟、南美等新兴市场,加强与政府及民间机构、社团、企业等各层面往来,不断扩展外贸合作领域和空间。鼓励和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培育一批实力较强的外贸主体。加快贸易增长方式转变,优化贸易结构,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建立境外加工基地和营销网络,扩大地产品出口比重,带动我市优势特色产品发展。
推进对俄经贸合作战略升级。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赴俄开展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尤其是扶持企业开展对俄林地租赁业务,参与林权竞拍,扩充采伐总量,解决原料不足问题。加强嘉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口岸通关过货能力。积极筹建嘉荫俄罗斯商品市场,建设嘉荫10万立方米木材加工小区和5000亩蔬菜基地。全力打造对俄旅游热线,加快发展跨国旅游。
(七)做好财税金融工作,促进财政收入较快增长
突出做好财政工作。加强财源建设,坚持把招商引资、发展优势产业同财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导向和贴息等手段,支持财源项目建设,推进城市土地、公共设施、无形资产的资本运营,培植税源。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职工工资、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项支出,合理安排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支出。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一步做好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政府基金收入的征收工作,防止非税收入流失。强化财政财务资金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截留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强化税源管理。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及时清缴欠税入库,努力探索对各类工商企业生产销售各环节进行监控的新方法,确保主体收入稳定增长。深入开展以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服务等行业为重点的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和查处偷税、骗税、抗税、越权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加快诚信伊春建设,督促企业提档升级,完善银企对接机制、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独立信用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性处置、消化历史陈欠,化解不良资产。利用开发银行贷款平台,选好项目,扩大重点项目融资。
(八)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以林木资源循环开发利用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谋划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抓好朗乡局原料林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以新青为中心的北部木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区和以西钢废弃物利用为核心的西林循环经济区建设,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完善行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标准,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实施余热利用、热电联产等一批节能工程,城市集中供热率由36.8%提高到40.4%,重点行业和企业能源消耗下降5%,公共建筑和新建城镇住宅全部执行节能50%的标准;充分利用采伐、造材、加工剩余物和次小薪材,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推行烧柴改革,搞好场所煤气供应,引导职工改变传统的烧柴习惯;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水污染防范与治理,严防有毒有害物质对饮用水源的污染,突出抓好汤旺河、伊春河等流域两岸环境的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排放治理工程,工业废水、粉尘、烟尘排放达标率分别实现90%、60%、90%。加快伊春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医疗临床废物处置场建设,提高城市防治污染能力。
(九)集中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
坚持把城市建设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凝聚力工程来抓,积极探索经营城市的路子,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和招标拍卖制度,采取BOT、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吸引外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使城市建设上档次、塑形象、大突破。一是加大“四区连片”力度。完成回龙湾大街、白桦路、飞龙路、仙翁山大街等路基建设和路面铺装工作,改造拓宽星光路、青龙路、永庆路等市政道路。完成永红生态园、生态观光路、景观吊桥、天保广场等美化绿化工程,移大树进城10万株,增加城市亮点。继续实施漏雨楼房屋面平改坡和供水供热管网改造。开工建设城市引水工程,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和西山水库建设。二是搞好小城镇建设。加快小城镇道路、供热、住房等重点民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卫星城镇全面提档升级。三是加快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汤嘉路、伊翠路、伊春北出口路及附属工程建设,完成农村公路通畅通达工程552公里,开工建设省道铁力至通河63公里、通县乡公路乌马河至带岭72公里。做好铁力至绥化高速公路和伊春至铁力高等级公路建设的前期工作,抓好伊春机场总体规划、初步设计的编制报批和“三通一平”准备工作。
(十)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实施市级重点科技项目30项,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到80户,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10户。完善科技服务体系,鼓励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开展中介服务,推广科技特派员富民工程试点经验。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实用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作用,营造人才聚集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进中小学第二轮布局调整,加大山上林场所学校、农村微型学校的撤并力度,整合办学地点相近的学校,完成新区市一中扩建,改建1所职普兼容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大力发展以重点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训基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全面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企办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加快发展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完善疾控中心基础建设,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开展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和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市场整顿和管理,开展好“大森林之声”系列文化活动。抓好竞技体育发展,积极参加第十一届全省运动会和全国冬季运动会。认真搞好农业普查。做好计划生育、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广播电视等各项工作,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塑造伊春人的新形象。深入开展科教、文体、卫生、法律“进区下乡”活动,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城乡人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努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
(十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扩大对外劳务输出,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企业用工信息平台,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加强城镇待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技能,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年内实现就业再就业4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城镇社保试点成果,强化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并轨人员后续服务,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续抓好城镇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依法动员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参保人数比2005年分别增长4%、13%、150%,失业保险实现稳中有升。加大基金征管和清欠力度,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人均补差标准。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加强对全社会各类企业工资分配的规范、指导和监督,促进低收入职工工资得到合理增长。加强对放开商品价格和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教育、医疗、住房、涉农等价格收费及药品流通秩序。加强和改善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和救灾解困措施,继续抓好“十项利民行动”,重点做好“一帮一”扶贫解困、农村贫困人口和残疾人救助工作,妥善解决困难群体在住房、子女上学、看病就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大力推进“平安伊春”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城镇防火工作,做好道路交通、建筑、旅游景区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综合治理上访秩序,引导群众正确表达利益要求,及时处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稳妥地处置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持社会的持续稳定。
(十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政府工作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宏观调控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进一步优化组织机构,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用,搞好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向企业、市场和中介组织放权,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深入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追究制,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和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关于政府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提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质量。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联系,完善和落实人民建议征集、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提高决策透明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措施,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一律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效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党纪、政纪,取信于民。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强化对公务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各位代表,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伊春已进入了前所未有、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我们深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攻坚克难,乘势而上,不断开创伊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谱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