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应征公民参军入伍激励措施》
政策解读
一、起草目的
出台《措施》,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贯彻党中央重要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提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出台《措施》,是贯彻党中央重要战略部署的实际举措。二是适应兵役制度改革发展形势。2020年初,国家正式部署启动“两征两退”改革,对征兵机构建设、征兵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相关政策制度亟待进行调整完善。出台《措施》,是适应兵役制度改革发展形势的迫切需要。三是细化实化兵役法规。近年来,着眼部队战斗力建设,国家先后修订了《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去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指导全省征兵工作,出台《措施》,是把法规和政策实化细化具体化。
二、拟解决问题
出台《措施》,目的是提高优抚待遇,激励我市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热情,推动解决我市当兵冷、征兵难的现实问题。
三、主要内容
《措施》以“引导和激励更多高素质青年入伍”为核心,围绕应征补贴、服役优待、功勋荣誉激励和就业安置4个部分,提出10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为应征补贴。共3条措施,主要明确了在落实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高原生活补助金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鼓励高素质人才参军入伍,市本级为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高级技工增发服义务兵期间入伍奖励金,同时进一步完善服役保障措施,对从外省、市返回本市应征的预定新兵,按照有关标准核算报销途中差旅费和途中伙食补助,对做过视力矫正手术的大学毕业生提供补助。
第二部分为服役优待。共3条措施,主要明确了鼓励银行机构为我市入伍的现役、退役军人提供专属金融优惠服务;为我市入伍士兵服义务兵期间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对有困难军人家庭进行精准帮扶;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被市内用人单位正式录用的,优先申请保障性住房。
第三部分为功勋荣誉激励。共1条措施,主要明确了户籍为我市的军队人员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慰问金额。
第四部分为就业安置。共3条措施,主要明确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招录公务员、军队文职人员和企业职工所占计划比例,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扶持和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