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全市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部署,按照市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要求,经过政府同意,结合伊春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出台意义
充分调动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性,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撬动社会资源,提振消费信心和预期,切实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对促进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主要内容
《2024年全市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明确了通过政府资金扶持、政策引导,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确保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实现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确定了挖掘消费潜力、形成消费合力、营造消费氛围的主要任务,其中根据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市)区发放政府消费券情况,省级财政给予50%补助,市级财政再给予各区50%补助,与省级政策叠加执行,助力消费扩容升级,全方位激发各地消费活力。
第三部分:重点活动。确定全年重点打造四大消费场景和“8+N”场活动模式,即依托春惠生活消费季、燃情夏日消费季、秋荟优品消费季、燃冬冰雪消费季4个主题消费季,开展8场市县联办促消费活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N场县区级消费活动。
第四部分:工作分工。对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促消费扩内需专班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能分工进行明确。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强化安全管理,重点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发挥促消费工作专班作用,做好消费场所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同时做好促消费资金安全管理,加强对参与商户的督导,坚决避免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