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生态环境局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应急预案实施中的职责,切实做好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拟解决的问题及措施
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名词解释9部分。
《伊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拟解决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采取的措施为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确定预警等级,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
政策文件:https://www.yc.gov.cn/ycsrmzf/c102111/202512/41576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