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伊春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问:今年《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23号)精神,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问:今年《方案》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今年《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涉及市场主体、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二是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三是提高政策公开质量。深化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公开。
四是夯实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五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问:如何保障《方案》有效实施?
答:为保障政策措施有效落地,本《方案》在强化工作指导监督方面提出了2项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
二是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并将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原文链接:https://www.yc.gov.cn/ycsrmzf/c102109/202207/1065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