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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力市落实防控“新十条”无症状感染者转为居家隔离观察

日期: 2022-12-09 16:45 来源: 铁力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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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通知要求,铁力市对符合居家条件、自愿进行居家隔离观察的62名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闭环转运,在各自家中进行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组会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防护和消杀,并会向居家隔离人员明确告知居家隔离要求,严禁外出。”

12月8日,在位于市医共体中心医院西院区的方舱医院,承担转运工作的负压救护车早早在方舱医院出口待命,中午12时,7名无症状感染者身着防护服,乘坐负压救护车离开方舱医院,返回各自家中。

据悉,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新十条”提出: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铁力市坚决落实“新十条”通知要求,铁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调整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对符合居家条件的阳性无症状感染者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居家隔离和集中收治相结合的方式,是铁力市坚决落实“新十条”通知要求,更好地保障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医疗卫生需求的具体举措。

当前,铁力市对具备居家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采取自愿居家隔离观察的方式是疫情防控措施更加科学、精准的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请广大市民支持配合铁力市的各项防控举措,对居家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进行监督,也请广大市民不恐慌、不传谣、不信谣,做好自身防护,积极接种疫苗,共筑生命健康安全屏障。